找人妻開房間遭發現 男瞎扯被徵信社跟蹤太害怕「才投宿飯店」

▲▼床事,性感,性愛,性,夫妻,偷情  。(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男子偷吃人妻被逮到,反控人夫是同性戀,還設局仙人跳。(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翁子皓/台中報導

楊姓男子2019年11月邀約陳姓人妻一同前往宜蘭某飯店住宿,而遭陳女丈夫告上法院,一審被判需賠償陳夫20萬元,楊男不服上訴,向法官喊冤自己遭陳夫設計「仙人跳」,簽下500萬元本票,還表示陳夫是同性戀,多次鼓勵他與陳妻交往、發生性行為。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楊還是要賠償20萬元。

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2019年11月4日凌晨與陳姓人妻前往宜蘭「開房間」,結果隔天吃早餐時,正好被陳姓人夫給撞見,被氣急敗壞的陳夫提告,之後遭法官判處要賠償20萬給陳夫,楊男上訴。

楊男表示,陳夫是同性戀,屢屢以明示、暗示方式鼓勵他與陳妻交往、發生性行為,他以為陳妻與陳夫兩人已經離婚,於是與她交往,不料這一切都是陳夫精心設下的「仙人跳」陷阱,害他在2019年9月21日被徵信社人員抓姦在床,被迫簽署500萬元本票。

楊男供稱,2019年11月4日為了解決此事,邀陳妻前往無人可以聽聞討論內容的夜市討論,但後來2人發覺遭徵信社人員跟蹤,擔心安全受到威脅,於是進入夜市附近的飯店投宿,還特地挑了有兩張雙人床的大房間,他也堅稱與陳妻並非男女朋友關係,當日也沒有發生性行為。

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楊男與陳女獨自在飯店共處一夜,直到次日白天才離去,已逾越一般同事、朋友的社交程度,超出社會大眾能容忍的範圍,此外雖無法證實陳男是否因是同性戀,曾鼓勵楊男與陳妻交往,但從楊男第一次被抓姦時,就可以得知,陳夫明確反對楊男與陳女有不正常男女關係,因此判楊男敗訴,還是要賠償陳夫2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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