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林冠年酒駕辯「漱口水含酒精」 8月觸法卻隱瞞民眾黨

▲林冠年出席民眾黨2022地方選舉共同政見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林冠年爆酒駕,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代表民眾黨參選竹北市長的林冠年在今年8月酒駕,民眾黨今決議撤銷林的竹北市長提名資格,同時並開除其黨籍。由於酒駕事件發生時,尚未進行參選人登記,如今「木已成舟」才爆出,黨內也質疑林有刻意隱瞞;此外,黨內約詢時,林竟稱是「酒測前使用含酒精的漱口水」,讓黨內高層相當傻眼。

據了解,林冠年酒駕的日期是在8月30日,當時尚未進行選舉參選人登記,林有刻意隱瞞黨內酒駕消息的嫌疑。也就是說,若如實上報,民眾黨做完處置後,仍有機會進行提名其他人選的討論;但如今酒駕,民眾黨只能火速切割,等於平白喪失一席參選機會。

此外,據黨內人士透露,林冠年對黨內報告時,辯稱是在酒測前使用含酒精的漱口水,才導致有酒測反應。但實際上,根據警方資料,林冠年的呼氣酒測值濃度達每公升0.29毫克,酒測值並不低;且超過0.25毫克也已達《刑法》標準,全案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

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更讓黨內傷腦筋的是,林冠年已經完成候選人登記,即便民眾黨開除黨籍、撤銷提名,但林在選舉公報上仍可掛民眾黨籍。

中選會指出,候選人申請登記期間截止後,候選人若喪失其所推薦政黨黨籍者,不影響該政黨推薦之效力,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推薦的政黨欄,仍會依候選人申請登記時所繳送的政黨推薦書,刊登政黨名稱。

另外,新竹縣選委會指出,林冠年喪失推薦政黨黨籍,仍不影響民眾黨推薦的效力,選舉公報推薦的政黨欄,依法還是會刊登林冠年的推薦政黨名稱是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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