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鍾東錦曾「行兇打死人」 黃國昌:以為改名不會被發現

▲▼鍾東錦參選苗栗縣長遭國民黨開除黨籍後向法院提起訴訟確保黨籍,鍾表示是為求是非、公道。(圖/記者蔡文淵攝)

▲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資料照/記者蔡文淵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與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3日舉行記者會,揭露苗栗縣議長、現任縣長參選人鍾東錦曾在1987年犯下傷害致死案,當時其本名為「鍾朝平」。對此,前立委黃國昌透過臉書質疑,國民黨有黑道背景的議長都很喜歡改名,今天證實了鍾東錦在改名前曾經行兇打死人,「以為在改名前的事,不會遭人發現」。

鍾東錦競選總部發言人陳怡樺表示,那個時期台灣還處於戒嚴時代,司法品質遭國人詬病,當時所謂的警總,不分青紅皂白,為了交差,在法院草草審判下,把年輕時期的鍾議長抓去坐牢,而在當今這個時代,就叫做「黑牢」。

陳怡樺說,邱顯智和宋國鼎號稱人權律師,應該要爲鍾議長平反才對,怎麼會為了選舉,來污衊、抹黑一個每年捐100萬元作爲獎助學金的人,這樣的律師不但讓人不敢恭維,奉勸委託他們的當事人,不要為了選舉,把已經結案的官司,再拿出來給社會大眾公審,如此只是把法律當成工具和武器,根本看不到公平與正義。

黃國昌今天透過臉書表示,國民黨有黑道背景的議長,都很喜歡改名,例如新竹市議長許修睿,從許項鳴、改為許柄樺,再改為許修睿;苗栗縣議長鍾東錦,則是從鍾朝平再變為鍾東錦。他直言,改變名字不是壞事,但無法成為遮掩黑歷史的手段。

黃國昌回顧,今年5月16日,鍾東錦召開記者會,澄清他有殺人等前科的傳聞,鍾表示自己是「殺人未遂」,只是酒後衝突後順手拿刀劃破對方肚皮,好在只是「輕傷」,自己相當後悔,並公開宣誓:「只要有人可以拿出我所謂強姦、殺人的證據,我立刻辭去議長職務、退出政壇,甚至發送舉報獎金10萬元」。

黃國昌直指,今天,證實了鍾東錦在改名前,曾經行兇打死人,遭法院判刑3年8月,當然,從法律角度而言,「殺人」與「過失傷害致死」不同;然而,這依然反映了,鍾東錦根本沒有說實話,企圖欺騙選民,以為在改名前的事,不會遭人發現,鍾東錦應該出面說明清楚,並對曾經的宣誓負起責任。

宋國鼎今天舉行記者會揭露,鍾東錦原名鍾朝平,鍾朝平25歲犯下傷害致死案;根據1987年5月6日報導,當年5月5日凌晨2時,有7名男子在台北錦州街吃消夜,期間與喝酒醉的20歲鄰桌胡姓客人發生衝突,胡姓客人遭到拳大腳踢,遭活活打死。

根據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2846號記載,判決內容指被害人胡OO藉酒意攔住沈OO打擊耳光,薛OO見狀出拳將胡OO擊倒在地,而鍾朝平跟沈OO、薛OO共同腳踢已倒在地的胡OO頭部,導致胡OO前額挫傷、左上肩與右顱部擦傷等,引發合併顱內蜘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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