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遭退學...持假證件詐領低收補助14萬 社會局抓包結局曝

▲省錢,存錢。(圖/pexels)

▲林姓男大生遭退學,為順利領低收入戶18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及交通費,竟拿偽造學生證持續申請。(示意圖/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林姓男大生因連續連續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遭退學,但他為了繼續領取低收入戶18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費,竟持偽造的學生證向北市府社會局申請共14萬1418元,直到社會局察覺有異,發文至其大學查詢,整場騙局才被揭穿。士林地檢署認他坦承犯行,願分期返還所領款項,依偽造文書等罪,予1年緩起訴處分。

22歲林男在107學年度因連續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遭退學,不具在學學生身分,但他為了能持續申請補助,偽造大學108年學年度上、下學期及109學年度上學期已註冊憑證學生證,向北市府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18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及交通費,申請請領108年7月至108年12月止,每月6115元就學補助及1000元交通補助費。

社會局承辦人員總計核發14萬1418元給林男,直到某天審核及管理補助款向時察覺有異,立刻發文至林男大學查詢,才發現林男早已經退學。

偵查時,林男坦承犯行,檢方根據偽造的學生證、補助證明表等,認定他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罪,但考量他無前科並坦承犯行,且願意分期返還補助費,予1年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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