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結婚3次沒娶她!願簽「小三條約」拍海量慾照 正宮崩潰了

▲▼口交、性愛、性交、做愛、上床、性行為、情侶、男女、偷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人夫3度結婚,同一位小三都不離不棄,還說要「小三條約」,正宮氣炸求償300萬。(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一名李姓人妻控訴,她與老公2次離婚後又復婚,但期間王姓女子都不間斷當2人之間的小三,狂傳訊給老公喊「寶貝」,還嬌噌「寶貝要開一個小三條約給我嗎?」、「愛上一個有老婆的」,且人妻發現老公與小三多次上摩鐵,更留下海量性愛照片,崩潰求償300萬,新竹地院審後判王姓小三需賠正宮15萬元,仍可上訴。

人妻氣憤指出,她與老公結婚的第10年,老公與王姓小三因玩線上遊戲認識,進而偷偷交往,她得知後離婚,老公又跑來挽回並重新結婚,就這樣重複了2次,但她發現小三根本沒跟老公斷捨離,期間仍不斷傳訊互稱「寶貝」,探問「你之後一直跟老婆上床?」、「寶貝讓我當小三對嗎?」、「所以寶貝你要開一個小三條約給我嗎?」、「可惜你又結婚了」,「也一直當你的小三」。

不僅有親密對話,人妻還發現2人的LINE相簿中,存放了大量在摩鐵開房床戰、極為露骨的性愛照片,她忍無可忍對小三提告300萬精神撫慰金。

王姓小三見性愛事證明確只能坦承,但辯稱因人夫婚姻狀況急遽多變,第2、3段的結婚離婚時間都很短,她也無從得知人夫的確切婚姻狀況,人夫曾含糊對她說「離了,可以結,結了,也可以再離…」,且李女與丈夫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主張她並無侵害配偶權的故意或過失。

但法官勘驗性愛相簿中的時間,與王女不間斷的與人夫親密互動,王女即然知道對方婚姻狀況不明,但仍持續相偕出遊、甜蜜互稱、上摩鐵,認為王女說的是開辯之詞,審酌正宮因此受有憂鬱焦慮症狀、所受痛苦等,賠償金以15萬元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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