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道歉100次也沒用!名律師直指周玉蔻作秀 可能「7下場」曝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右)爆料張淑娟與蔣孝嚴有緋聞,在張淑娟提告前搶先到場鞠躬聲稱道歉。(圖/記者黃哲民攝)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右)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蔣孝嚴有緋聞,在張淑娟提告前搶先到場鞠躬聲稱道歉。(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有緋聞,昨(26日)被張淑娟提告,但周玉蔻搶先到場卡位鞠躬聲稱道歉、卻又對張淑娟追著跑的行徑,引來網友一片罵聲,律師謝岳龍分析,周玉蔻鞠躬道歉的作秀成分居多,除非是在法庭內真誠認錯獲得原諒與撤告,否則她的爆料很可能構成加重誹謗罪,會有拘役或約3個月徒刑的刑罰,以及可能100萬元起跳的賠償責任。

張淑娟昨提告進入訴訟程序後,後續發展可能有7種狀況,包括起訴後判刑、起訴後緩刑、起訴後無罪,不起訴處分與緩起訴處分5種,若張淑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或另提民事求償,則分成有罪判賠與無罪免賠2種,至於有罪但免賠或無罪仍須賠償2種結果,屬於非常少見情形,可暫且不論。

周玉蔻近日連續緊咬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蔣家身世,堅稱蔣萬安不是故總統蔣經國的孫子,周玉蔻上周四(22日)更爆料蔣孝嚴於1999年發生的「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就是張淑娟,頓時引起輿論撻伐,前立委黃國昌罵周玉蔻此舉「下流」、「跨越文明底線」等語,已退隱多年的張淑娟也挺身提告捍衛名譽。

▲▼張淑娟提告周玉蔻 周玉蔻到場道歉 王鴻葳。(圖/記者屠惠剛攝)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提告周玉蔻涉嫌加重誹謗,全程哭不停。(圖/記者屠惠剛攝)

周玉蔻強硬回擊各方批評,昨並搶快到台北地檢署卡位,當眾九十度鞠躬聲稱要向張淑娟道歉,她否認意圖鬧場讓張淑娟告不成,卻跟協助張淑娟提告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互嗆老鼠蟑螂約10分鐘,又對隨後現身的張淑娟亦步亦趨還企圖拉扯,張淑娟明明是原告卻全程淚汪汪驚恐閃躲模樣,讓許多網友看了大罵周玉蔻。

律師謝岳龍表示,周玉蔻公開鞠躬道歉的舉動,作秀成分居多,儘管她受訪對媒體承認「今天爆料沒有百分百正確,好!到現在為止,是錯誤!」等語、看似認錯,但她之後仍可推稱又取得某某人提供的證據,繼續尋求脫罪,所以除非她在檢察官偵訊或法官審理時,當庭誠心認錯道歉取得原諒與撤告,否則庭外的道歉100次都不算數。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鏡頭前鞠躬聲稱向張淑娟道歉,受訪承認爆料錯誤。(圖/記者黃哲民攝)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鏡頭前鞠躬聲稱向張淑娟道歉,受訪承認爆料錯誤。(圖/記者黃哲民攝)

謝岳龍分析,周玉蔻本案被控涉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嫌,想免責的條件有2關,一個是所敘述的事實是真的,其次是內容涉及公共利益,前者除了言論內容百分之百真實,因考量個人的蒐證、調查能力有極限,所以只要能舉證自己事前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且查證的內容客觀上具有相當理由可確信為真,就不會被認定有誹謗惡意。

例如,周玉蔻宣稱聽聞飯店內部人員告知當年是張淑娟為蔣孝嚴訂房,這個消息來源必須出庭接受司法檢驗,查明提供給周玉蔻的資訊是來自「聽說」,還是有訂房文件之類證據可以佐證,此外,周玉蔻對消息來源給的訊息,有沒有再做合理查證取得佐證,例如其他證人、飯店監視畫面,或者當時的訂房資料。

▲▼張淑娟提告周玉蔻 周玉蔻到場道歉 王鴻葳。(圖/記者屠惠剛攝)

▲挨告的周玉蔻(左)對張淑娟(右)步步進逼,提告的張淑娟驚恐閃躲,靠親友遮擋周玉蔻靠近。(圖/記者屠惠剛攝)

謝岳龍說,假設周玉蔻這一關就無法自圓其說,又沒有真摯認錯與張淑娟和解獲得撤告,依目前司法實務,單一罪名可能被判處59天以下的拘役,或3個月左右的徒刑,雖有機會易科罰金了事,但可能另被民事求償,由法官斟酌雙方身分地位與經濟能力,因周玉蔻主持廣播、電視節目收入不低,加上她握有豐沛媒體資源卻誹謗傷人,「行情」可能判賠100萬元起跳。

此時若周玉蔻當庭認錯,張淑娟拒絕和解但同意從輕處理,在檢方偵辦階段,周玉蔻有機會獲得附條件緩起訴處分,在法官審理階段可能獲得附條件的緩刑判決,兩者的條件包括寫悔過書、向張淑娟道歉賠償、支付公庫數萬元到數10萬元等選項。

至於周玉蔻若被認定本案沒有誹謗惡意、而是可能受到消息來源誤導,第2關就是審酌她爆料內容是否僅止於蔣孝嚴個人私德,還是涉及公共利益。謝岳龍分析,周玉蔻若在平時重提這件緋聞,除了引不起關注、炒不熱話題,還可能因蔣孝嚴已高齡80歲、多年來鮮少出現公開活動,而被認為爆料欠缺公益性並受罰。

謝岳龍認為,周玉蔻在蔣萬安參選台北市長期間重提蔣孝嚴這件陳年往事,有機會和公益性取得連結,蔣萬安畢竟不是完全靠自己的魅力與努力打選戰,父親與爺爺蔣經國的身世背景也是他爭取選民支持的因素之一,而蔣孝嚴當年發生緋聞時身居要職,即使至今也仍可視為公眾人物,緋聞雖久,還是能跟可受公評之事扯上關聯。

謝岳龍指出,儘管機率不高,可是周玉蔻一旦能說服檢察官或法官,相信她本件爆料沒有誹謗犯意,且具有公益性,不但刑事可以脫罪,民事賠償也可能全部免責,所以周玉蔻庭外怎樣道歉表態都不是重點,關鍵在於她如何舉證自己的爆料不是瞎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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