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到鐵工廠當學徒,被師傅襲臀。(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花蓮一名25歲女子小方(化名)去年1月到某鐵工廠上班,成為葛男學徒,2月出差到外地時,竟遭葛男勒脖襲臀,雖然葛男不斷辯稱只是在玩,但法官考慮被害者、目擊者供詞一致,依強制猥褻罪判葛男10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葛男及另1男1女2月到宜蘭出差,晚上都在工地過夜,小方及女同事睡床,葛男和男學徒睡地板,中間用木板、C型鋼隔開。
葛男某天晚上卻突然爬上女學徒的床,勒住小方脖子後進行襲臀,小方不斷反抗說了3次不要,葛男卻不斷回只是在玩,最後被小方推下床才停止。
另名女同事作證指出,葛男當時被小方拍打制止也不停手,持續揉捏其臀部1、2分鐘,事後小方一直覺得被佔便宜,因此離職並報警處理。
雖然葛男不斷堅持只是打鬧,甚至說2名女同事誣陷,但法官認為,葛男證詞前後矛盾,且被害人、目擊者說法一致,小方也從未開口要過賠償,依強制猥褻罪判葛男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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