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小學生扯衣亂摸性侵21歲女 一原因不負刑責只需「感化教育」

▲女子在個人朋友圈中貼出渾身是傷的照片。(圖/翻攝微博)

▲一名21歲女子發文稱被12歲小學生性侵。(圖/翻攝微博,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微博一名21歲網友發文稱自己被一名12歲的小學生性侵,在回家的路上遭到拖行、撲倒後撕碎衣服、強吻摸胸等暴行,造成身體多處瘀傷,心靈也受到嚴重創傷。值得注意的是,這名女子發現施暴者為12歲的小學生,因此不構成刑法起訴要件,只能由家長帶回「感化教育」,讓她相當無奈,向外界求助。

▲女子在個人朋友圈中貼出渾身是傷的照片。(圖/翻攝微博)

這名女子表示,8月7日晚間10時左右從外面回家,剛走到家樓下,一雙手從後面勒住她的脖子,接著開始把她拖著往外走,當下便大喊救命,由於沒有任何可以抓的地方,只能被他拖著走。

女子家附近是一片山坡,一旁還有種菜的田地,她就這樣一路求救、一路被拖行至山坡處,推倒在路邊。女子表示,他用手來掐我的脖子,「我人都要懵了,然後他開始想摸我的胸,我穿的連衣裙,然後他想親我。他嘴湊上來的時候,我想是不是能打一個電話(求救)。」

此時,附近終於有人聽到呼救聲前來查看,施暴者爬起後逃逸無蹤,這時女子才拿起手機打電話給朋友求救。女子朋友到達現場後發現,女子身上衣服被撕破多處,內褲也磨破,身上多處明顯瘀青和擦傷,遂報警處理。

在派出所等待一陣子後,警察帶了一名嫌犯回來,身著一身深藍色的衣服,身形和髮型都和施暴者相同,而這名嫌犯也承認施暴。不過,讓女子無法接受的是,施暴者只有12歲,是一名小學生。

警察訊問後僅表示,12歲無法負刑事責任。因此,當天晚上在派出所對他進行教育,只能跟女子說盡量把他逐出這個小鎮,賠償會問嫌犯父母,不賠還得女子自己去提告。

承辦警察向女子透露,他的父母本就不願意管他,也曾發生類似的事情。女子最終只能把詳細過程PO網,希望網友能給她建議和幫助。根據大陸《刑法》規定,滿16週歲者須負刑事責任,14至16週歲犯重大刑案者(含強姦)也須承擔刑責,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者,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文章在網路上傳開後,有網友質疑事發的真實性,也有網友認為,家長必須要擔責,避免有更多女子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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