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基本法23條必須立的有效 時間非最急切考慮

▲▼ 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週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1日上午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監誓,李家超宣誓就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圖/翻攝 央視)

▲ 香港回歸25週年大會,李家超宣誓就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圖/翻攝 央視)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香港1日剛結束回歸25週年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外界也觀望接下來《基本法》第23條何時進入具體推動階段?香港新任特首李家超今(3日)接受香港電視台專訪,他直言《基本法》23條立法必然要做,但時間不是急切要考慮的,要「立」的必需有效,必須進行充分的法律研究,不希望立法後又要「修修補補」。

綜合港媒報導,當談到《基本法》23條立法訂時間表,李家超接受香港無線節目《講清講楚》指出,並非「立」這麼簡單,一定要立得有效,是否有效處理到很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些風險,所以要做充分的法律研究。他不希望立法後,往後又要修補,因此時間不是最急切要考慮。

▲香港,特首選舉,李家超,投票,開票。(圖/CFP)

▲隨李家超新上任,「愛國者治港」原則將深入港府政治運作。(圖/CFP)

李家超指出,政府要為市民帶來幸福感上做到最好,根據2019年的經驗,國家安全風險是突然來的,不可以只居安而不思危,會審視形勢,觀察什麼時候能達至最好的平衡。同時要考慮國際形勢變化,有否有新的國家安全風險,時間並非最急切考慮因素。

被問到會否首先聚焦社會發展,而推後23條立法的工作,李家超說,按2019年的經驗,國家安全風險是突如其來,不能只居安而不思危,但同意會審視形勢,檢視何時達致最好的平衡。他提到值得參考沿用《普通法》國家的法律,也會考慮其他國家做法。

▲▼反送中,元旦大遊行,反修例,香港。(圖/路透社)

▲香港「反送中」街頭抗議。(圖/路透社)

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時間回到2003年,香港政府就23條進行本地立法,遭泛民派強烈抗議,發動50萬人上街遊行,外界排山倒海的壓力讓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放棄立法。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並出現「港獨」思潮,中共全國人大2020年出手為香港訂定「香港國安法」,但只納入23條部分規定,其餘留給港府自行立法。按照近年香港社會動盪情況,外界推估23條立法將加強涉及「間諜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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