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老闆「欠稅拒繳」!神鬼搬走7647萬公款裝死 下場慘了

▲蔡姓男子酒駕被罰新台幣9萬元罰鍰,經強制執行由蔡男姐姐出面辦理分期繳納。(圖/記者林悅翻攝)

▲不動產開發公司被查出欠稅,公司負責人在強制執行前,挪走公款達7647萬元,資金流向不明。(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間不動產開發公司被國稅局查出,滯欠2015年營業稅及2015、2017年營利事業所得稅共1820萬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調查後,發現該公司李姓負責人在強制執行前,就透過各種手段把公司公款取走,前後挪走至少7647萬元,涉嫌刻意逃稅,台南地院6月30日裁定准予管收李男。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指出,台南市南區一間不動產開發公司滯欠2015年度營業稅,以及2015、201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2017年9月移送全案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1820萬4454元。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該公司53歲李姓負責人在強制執行前,除了在2016年至2017年4月間透過提領現金、轉帳及購買個人保險等方式,陸續領出公款達3680萬元外,還在2016年時把公司股票賣給他人、2017年時變賣公司不動產,分別賺進1280多萬元及2687多萬元,

執行官林家禾指出,根據上述統計,李男取走公司帳款至少超過7647萬元,卻在回答資金流向時,不是回答「忘記了」,就是辯稱用在公司投資不動產、用在日常生活、支付員工薪資、償還借貸等,而且都未能提出相關證明證實,其將公司資金挪為私用的行為,儼然符合處分財產之情事。

台南分署於6月30日通知李男到場,經訊問後認定李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李男,後移送台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並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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