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獵雷艦詐貸案定讞 陳慶男遭重判25年確定

▲▼慶富造船總裁陳慶男。(圖/記者李孟璇攝)

▲陳慶男。(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犯下海軍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集團總裁陳慶男,一二審均認定他標得總價近350億元的海軍獵雷艦標案後,藉以向銀行團詐貸63億餘元,重判25年、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慶男遭重判25年定讞。

陳慶男(81歲)2015年間承攬「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興建營運移轉案」,他明知工程進度落後,但仍指示屬下製作不實工程進度圖,並蓋上公司大印,再向聯貸的5家銀行申請核撥工程款,致使聯貸行庫陷於錯誤,分3次共核撥工程款3億3800萬元。最高法院日前將他判刑7年10月定讞,陳慶男已經發監執行。

而本件獵雷艦詐貸案,乃是緣由陳慶男以資本額5億3000萬元成立的慶富集團,2014年間因國造獵雷艦計畫啟動,集團以352億餘元擊敗台船公司,標下海軍獵雷艦,將在國內製造6艘獵雷艦。不過集團實際上並無能力造船,僅利用虛偽增資、假交易等方式,向銀行團進行詐貸。

陳慶男遂與兒子陳偉志(通緝中)等人,共同以紙上公司的假合約、發票,向元大、新光等多家銀行,詐貸過渡性融資;之後再以相同手法向銀行團詐貸「購料周轉金」,而後又詐取第一銀行「建造專戶」內作擔保聯貸銀行債權的存款。總計慶富集團利用此等手法,前後詐得美金2億199萬3,020(折合新臺幣63億7,252萬3,140元),陳慶男並將此等金額陸續轉匯。全案直到2016年間由檢調單位介入調查,這才發現慶富集團詐貸的案情,檢方聲押陳慶男等人獲准,並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將陳慶男重判有期徒刑25年、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此外,本次一併定讞的包含陳慶男的妻子陳盧昭霞,因《公司法》未實際繳納股款罪判刑1年6月確定,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則是在二審被依「業務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未上訴三審而先行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