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董事長遭押逼簽1.5億本票 驚爆竟是「魔鬼律師」下指導棋

楊姓董座獲釋後向本刊痛批翁姓律師沒有職業道德,質疑他是共犯之一。

▲楊姓董座獲釋後向本刊痛批翁姓律師沒有職業道德,質疑他是共犯之一。(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台北一名土地開發公司楊姓董事長,去年2月遭設局強押至雲林四湖囚禁14個小時,被迫簽下1億5千多萬元本票、借據,歹徒得知遭警方盯上後,連夜趕回台北,卻不是到警局投案,而是將楊帶往翁方彬律師事務所串供,事後歹徒雖全數落網,但翁全身而退。楊質疑,翁提供事務所做為押人地點,還教唆歹徒做偽證,根本就是共犯!

楊姓董座告訴本刊,他除了被迫簽下巨額本票、借據、同意書、借名登記契約等假債務證明文件,還可能遭撕票,所幸當時台北市士林分局警方積極偵辦、鍥而不捨,一路從雲林追蹤到台北,才讓歹徒打消殺人滅口的念頭。

楊姓董座當時被強押拘禁毆打,臉部多處明顯傷勢,獲釋時口罩還留有血跡。(讀者提供)

▲楊姓董座當時被強押拘禁毆打,臉部多處明顯傷勢,獲釋時口罩還留有血跡。

「我被押回台北途中,聽到歹徒有跟一位涂姓律師密切聯絡,討論綁架事宜,後來又跟另一位律師翁方彬聯絡,最後把我押到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翁方彬律師事務所,翁甚至當著我的面,教唆串供2個多小時。隔天凌晨3點左右,歹徒準備將我押到別處時,士林分局警方在律師事務所樓下逮捕3名歹徒,我才獲救。」楊姓董座質疑,歹徒雖落網,翁卻沒事,不但沒被起訴,法院開庭也未傳喚翁。

楊姓董座說:「翁方彬明知歹徒押人、強盜財物,不但沒勸他們投案,反而出借事務所拘禁肉票,還教歹徒如何脫罪,我實在無法接受,已準備對翁提告。」

楊男稱主嫌等人將他押往翁方彬法律事務所,最後警方也在該處救人。(讀者提供)

▲楊男稱主嫌等人將他押往翁方彬法律事務所,最後警方也在該處救人。

本刊調查,翁方彬爭議不斷,2019年,他替毒犯辯護,竟趁閱卷機會,洩漏筆錄資料給在逃共犯、幫主嫌串證,事後被依洩密罪判刑6個月。此外,翁還曾在法庭陪訊時,趁檢察官清點扣押物的空檔,暗自將2張匯款單放進口袋,檢察官發現後,將他起訴,最後也判刑6個月。去年11月,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翁違反《律師法》,決議將他停職1年2個月。

楊姓董座說,他與舊識紀男根本沒有債務糾紛,對方因覬覦他的財產,竟設局率人把他押到雲林囚禁,過程中他遭逼簽本票及借名登記契約,還一度因心臟病發,命懸一線。由於事後他發現本票都是「倒填日期」,塑造雙方早有債務的假象,且借名登記契約條文複雜,一般人沒有能力擬寫,所以懷疑躲在幕後的涂律師,以及出面串證的翁方彬律師在幕後下指導棋,希望司法機關能調查清楚,給他一個交代。

回應

針對指控,翁方彬澄清,當天是因友人請託,才出借事務所給紀姓男子等人與楊姓董事長溝通債務問題,翁強調:「一群人進入事務所時,態度大大方方,監視器我都還留著。」翁指出,紀男等人事後都被起訴,表示他沒有協助串供,若楊有問題,可去提告,但若所述不實,他也會反控楊誣告。至於遭律師懲戒委員會停職一事,翁表示已申請複審。


【點擊看完整全文】

更多鏡週刊報導
憲兵喝爛醉當街踹傷女童還痛毆其母 檢認定「反覆傷害」裁定收押
憲法法庭召開「平埔變平原」辯論庭 民代集結怒批:原住民被消滅
外籍山老鼠盜伐扁柏金磚 背工、砍木、運下山、找買家一條龍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