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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坐牢躲債」行搶超商賴著不走 安平警逮人送辦

▲53歲張嫌想藉由坐牢躲債,持刀行搶超商被逮,全案依強盜未遂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53歲張嫌想藉由坐牢躲債,持刀行搶超商被逮,全案依強盜未遂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四分局16日凌晨4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一名男子持刀在超商行搶未果,遭店員喝止後在現場久候不肯離去,四分局線上警網迅速到場逮人,53歲張嫌自稱想藉由坐牢躲債才持刀行搶,全案依強盜未遂罪嫌送辦。

經了解,涉案53歲張嫌因積欠大筆債務無力償還,想藉由坐牢躲債,於16日持刀前往安平區華平路上的1家火鍋店欲行搶,然而張嫌到店內後並未馬上實施行搶,而是點了一鍋豬肉火鍋,吃飽後在火鍋店外觀察約10分鐘左右,再度進入店內,拿出菜刀向在櫃檯的店員示意要搶劫,豈料該店員苦苦哀求不要行搶,張嫌見搶劫碰壁後,又轉向附近超商欲行搶。

▲53歲張嫌想藉由坐牢躲債,持刀行搶超商被逮,全案依強盜未遂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張嫌進入超商後隨即要求店員交付財物,店員表示這裡屬地段熱門,隨時都有客人進出,搶劫一定不會成功,張嫌只好向店員表示自己無意行搶,只因為欠債走投無路,希望店員打電話報警,讓他可以吃到牢飯躲債,該店員立即通知安平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張嫌隨即遭逮捕歸案。

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表示,刑法強盜罪係屬5年以上之重罪,對於妨害他人自由之不法行為將以優勢警力阻止危害發生,不存在任何模糊空間,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雖然張男強盜的犯意係為入獄所為,然檢視犯罪構成要件仍屬強盜行為,全案依強盜未遂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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