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約同事吃早餐一去13個小時 夫一查結局綠爆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因為陳姓妻子與同事相約吃早餐,沒想到一去就是13個小時,向其他人詢問才知道根本沒有早餐之約,進而抓包妻子是和劉姓同事共同出遊,夫妻倆因此鬧離婚,他實在氣不過,決定提告求償90萬元。新北地院勘驗陳女的聊天對話,認定他們確實曾兩度單獨出遊,最終判兩人得賠償丈夫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吃飯,宵夜,零食,堅果,垃圾食物,漢堡,減肥。(圖/unsplash)

▲林男發現妻子謊稱和同事相約吃早餐,實際上是和劉男一起出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林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現已離婚)2021年9月11日告訴他當天要早起,因為約了同事一起吃早餐,但妻子從清晨5時出門後,他一直等到傍晚6時都沒等到人返家,急得向妻子的同事詢問,得到的回答卻是根本沒有相約吃早餐或聚餐,因而心生懷疑,進一步追查才發現被戴綠帽。

林男表示,妻子被抓包外遇後便提出離婚,還承認曾在2021年8月21日和劉姓同事去夜遊、吃宵夜,並一同過夜沒有返家,同年9月11日也是和劉男一起出遊過夜,雙方互有好感,所以堅決要和他離婚,後來又改口說兩人已經分開,試圖用別的理由要求離婚,結果12天後就被他發現兩人仍有聯絡。

林男聲稱,劉男曾向妻子表明愛意以及不後悔事情如此發展等話,甚至有牽手、接吻等情侶關係,他試圖溝通,卻被怪罪自己才是導致婚姻破裂的主因,又憤怒又悲傷,這才決定提告求償90萬元。

對此,劉男強調,從未與陳女交往,兩人是一般朋友關係,他偶爾會傾聽對方在婚姻中遇到的困擾,2021年9月11日只是一起去彰化送貨而已。

陳女也表示,2021年9月11日的確曾和劉男一起去送貨散心,雙方雖然互有好感,但從未做出逾矩行為,而且之後就沒再私下見面,後來與丈夫協議離婚,丈夫堅持每個月要給付小孩3萬元的扶養費,並要求提供劉男的聯絡方式換取協商空間,她才再度與對方聯繫;此外,離婚的原因是生活中許多小事、爭吵累積起來的,是她對丈夫心寒才會提出離婚,與劉男無關。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勘驗陳女的LINE對話內容,發現她曾對丈夫說,「我剛和那個男生(指劉男)談了很久,他本來就知道我有婚姻,和我也只是很聊得來互有好感,會出去吃飯聊天,他也沒想要破壞我的家庭和婚姻,如今因為他開車帶我出遊被你發現,他也發現事態嚴重,他覺得為了兩個小孩,我們就到此為止就好」,加上被質問與劉男兩度單獨外出過夜時也未曾反駁,最終不採信陳、劉兩人的說詞,判他們應賠償林男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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