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噴槍灌死3歲女判10年驚爆「非親生」 生母遭控詐欺:要告去告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高雄3歲鄧姓女童遭空氣噴槍灌嘴奪命,最高法院駁回女童父親鄺姓男子的上訴定讞,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不過鄺男表示,他在經過DNA鑑定後,發現自己並非女童生父,昨(28)日向女童生母提告詐欺。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鄺男日前因他案服刑,但期間內有親友發現,鄧女生母懷孕時,臉書的PO文內容、時間點都與和鄺男交往時不符,鄺男出獄後,就請律師從女童的解剖報告中找出DNA報告,上週比對結果出爐,驚覺自己並非女童生父。

▲鄧姓女童的父親到地檢署按鈴控告詐欺,並且驚爆「自己非小孩的生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鄺男到地檢署按鈴控告詐欺,驚爆自己「非小孩的生父」。(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鄺男表示,鄧女「明知道小孩的親生父親是誰,卻把小孩推給我」,每個月花超過3萬元,孩子過世後也一直很自責,知道非親生還是替孩子感到難過,但若不是被鄧女欺騙,也不會有機會和女童相處。

鄧女則回應,「如果說他有DNA報告,他大可向法院提出申請,要告就讓他去告」,她認為鄺男只是不願面對錯誤,拿出一份不知道從哪來的報告試圖逃避刑責,她也會自行去檢測孩子的生父是誰,讓司法還原真相。

▲▼高雄鄧姓女童遭噴槍奪命(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鄧姓女童遭噴槍奪命。(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2019年1月20日,鄺姓男子載女童出門,結果在左營一家加油站洗車時,女童卻因為噴槍高壓氣體灌破肺部死亡,鄺姓男子一審被依照過失致死判決1年10個月,二審上訴反而加重刑責,法官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全案在去年12月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