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盲女戀上外送員遺囑贈遺產 他等不及先盜領715萬還除夕落跑

▲▼             。(圖/資料照)

▲檢察官依詐欺、業務侵占等罪嫌將王男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雙眼失明的蔡姓女子2019年間雇用1名王姓看護,為感念王男的悉心照顧,簽立遺囑死後要將帳戶內的現金贈予王男,也把提款卡交給他保管;未料王男還沒等到蔡女身亡,就陸續從帳戶提取、轉帳共盜領715萬元,至2020年1月因王男在除夕夜未去照顧蔡女,她隔天便把王男解雇,卻發現存款短少,憤而提告。扣除看護費用,王男實際侵占655萬元,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詐欺、業務侵占等罪嫌將他起訴。

據悉,王男原從事外送員,因某次送餐結識蔡女,蔡女因獨居沒有親人照顧,但又身體欠佳,遂以日薪2000元為酬勞雇用蔡男擔任看護,不過蔡女明知王男已婚,卻因每日都與王男見面,日久生情,未料最後竟發現王男盜領其財產。

起訴指出,王男(36歲)於2019年9月受雇於蔡女(41歲),由於蔡女雙眼全盲且獨居,王男平時負責蔡女生活起居,蔡女也把中信銀行帳戶的印章、提款卡、密碼,交給王男保管,並於11月9日簽立遺囑,要在死後將名下的存款餽贈給王,同年12月,蔡女將銀行帳戶設定約定轉帳,把王男的帳戶設為約定帳戶之一,另將台銀網銀帳號、密碼交付給王。

未料王男得到蔡女的信任後,從2019年9月起就陸續以提款卡或網路轉帳等方式,盜領蔡女帳戶內的存款,截至2020年1月23日止共盜領57次,金額高達715萬餘元,扣除照顧蔡女應得的支出與薪資後,實際侵占655萬。

至2020年除夕,蔡女因王未按照約定出現照顧她,隔日便把王辭退,事後請友人幫忙領錢,竟發現存款遭到王盜領,憤而報警。

王男到案後否認涉案,辯稱均是受蔡女指示前往提款,且領完錢後就把錢放在蔡女的房間,但後來有一天到房間看「錢都不見了」,轉帳部分,也是蔡女說要把錢供他花用。

蔡女在提告後病情惡化,無法到庭與王男對質。檢察官訊後認為,雖蔡女確實立有遺囑,要將帳戶內的錢在死後全數贈與王男,但無法推斷她在生前就要將存款送王;遺囑本意是以自身死亡做條件,盼王在她生前能悉心照顧,若在生前就將存款領光要如何餽贈?且根據過去蔡女的提領紀錄,少有大量領取現金紀錄,故不採信王男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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