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服務處遭偷!慣犯學「蜘蛛人」拆窗潛入 得手金額曝

▲竊賊,偷竊,闖空門,小偷,強盜。(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盧姓男慣竊跑到台北市陳炳甫議員辦公室行竊。(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超愛偷!盧姓男子有多次竊盜前科,豈料這次竟跑到大同區承德路2段陳炳甫議員服務處,學起電影「蜘蛛人」從建築物後巷攀爬到3樓,將窗戶拆除爬入,竊取服務處辛姓主任現金3000元,經保全系統通知,立刻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偵結,依竊盜罪將他提起公訴,由於他5年內故意再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去年12月20日下午3時許,盧姓竊賊趁陳炳甫議員服務處都沒人,竟上演「蜘蛛人」戲碼,從建築物後巷攀爬到3樓,更將窗戶拆掉後爬進屋內,偷走服務處辛姓主任所管領的現金3000元,得手後立刻跑掉。

全案因此被發現是因為,經服務處保全系統通知,辛姓主任才得知服務處遭竊,便立刻報警處理,經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循線逮獲盧姓竊賊。

警詢、偵查盧姓竊賊坦承犯行,檢警根據路口監視器、路口監視器照片44張等證物,認盧男涉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竊盜,且盧男受有期徒刑剛執行完畢,5年內又犯案,為累犯,建請法院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盧姓竊賊不僅有大學學歷,過去曾在法律服務處上班,卻屢犯竊盜案,更因多件竊盜案遭判有期徒刑4年6月,去年3月21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豈料仍不知悔改在同年12月又潛入議員辦公室偷竊,這次恐面臨更長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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