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車回家卻突遭賞巴掌!施暴者喊:他性侵母狗、吃狗肉 下場曝

▲▼南韓吃狗肉爭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溫女聲稱,邱男開車撞到狗,還性侵狗、吃狗肉,才會動手打對方巴掌。(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溫姓女子今年1月23日晚間5時許,於台東縣池上鄉萬朝橋下路旁,見邱姓男子開車經過撞到狗,趁對方搖下車窗查看時,突然上前毆打對方臉部。溫女事後挨告傷害罪,並指控因邱男撞狗且性侵她視為子女的狗、吃狗肉,才會出手。不過,法院日前勘驗相關事證,不採信溫女說詞,依傷害罪判她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溫女坦承有動手,但辯稱,因邱男時常性侵害母狗,狗就像她的子女,為了保護子女才會反擊,且力道沒有很重;當時揮手毆打時,邱男還在笑,根本未受傷,反倒全案是發生於3年前,邱男拖了2年半的時間才去驗傷,驗傷單是假的、警方密錄器影像也是剪接過的。

邱男表示,當天他工作返家開車過程,因遇到狗竄出,便搖下車窗了解是否撞到狗,怎料,卻遭溫女毆打。根據密錄器畫面,同行的邱男姐姐向警方表示,溫女餵食流浪犬,而弟弟有輕微撞到狗但沒事,結果溫女見狀就打弟弟、還拉扯弟弟頭髮。不過,溫女當下則指控,「邱男撞狗、吃狗肉,還性侵狗,讓狗死得很可憐,是邱男先攻擊我的,不能反擊嗎?」

對此,法官勘驗相關事證,確認驗傷單、密錄器影像未造假,而溫女聲稱邱男性侵狗的部分,明顯偏離常人的日常生活經驗、亦無相關證據佐證其真實性,故不採信溫女說詞,考量溫女始終否認犯行,至今仍未與邱男達成和解,最終依傷害罪,判溫女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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