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友血案唯一活口鄧文昌涉陳年貪污案 二審仍獲無罪

▲律師,貪汙,收賄。(圖/視覺中國CFP)

▲劉邦友血案中唯一活口鄧文昌,被控收賄,二審仍判無罪。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發生在25年前的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唯一活口,時任桃園縣議員鄧文昌,與多名縣議員遭檢方指控,涉嫌收受廠商回扣而提起公訴。鄧文昌等7名議員一審無罪,案件上訴二審,高院27日將其中2人改判有罪,至於鄧文昌等5人,還是判決無罪。可上訴。

震驚社會的劉邦友血案發生在1996年11月21日上午,兩名歹徒在白天潛入當年桃園縣長劉邦友的官邸犯案,從早上6點半進入、到8點20分左右離開。歹徒將官邸中包含劉邦友在內的9人,全都集中到警衛室,並以行刑式的方式,一一槍決。總計造成劉邦友在內的8人死亡,唯一活口鄧文昌頭部中彈,智力退化如兒童。

而桃園地檢署在偵辦議員集體收受回扣案,認為1995年到1997年間,時任桃園縣議員的鄧文昌、林正峰、呂邱葉、曾榮鑑、王唯任、邱德順、林光華等7人,涉嫌透過廠商收取3到4成的「公共工程對下級政府之補助項經費」現金回扣,而後再由廠商浮報工程款,檢方因此對7人依照《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但鄧文昌涉案部分,因醫院認定他創傷後器質性腦病變,認知及心智功能嚴重缺損,幾乎無法表達意思,所以法官2012年9月裁定,鄧文昌等人所涉貪污案件於他辨識行為恢復前停止審判。

不過鄧文昌的家屬在2019年7月間通知法院,法院因此重新開啟審理程序,一審法院於2019年10月間,判處7人均無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於27日宣判。高院認為全案中只有林正峰、呂邱葉2人有罪,其中林正峰遭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2年,犯罪所得52萬餘元沒收;另外呂邱葉判刑4年、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251萬餘元沒收。另外鄧文昌等5人,還是無罪。本案可上訴,其中鄧文昌等5人,因一二審均無罪,檢方對他們上訴時,受《刑事妥速審判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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