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政院研擬法案 林楚茵籲修法和協商並行

▲▼林楚茵邀集政委郭耀煌、NCC、公平會、智財局、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代表,討論行政部門針對「台版媒體議價機制」的研擬進度。(圖/翻攝自Facebook/林楚茵)

▲林楚茵邀集政委郭耀煌、NCC、公平會、智財局、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代表,討論行政部門針對「台版媒體議價機制」的研擬進度。(圖/翻攝自Facebook/林楚茵)

記者黃巈禾/台北報導

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規定網路平台須對使用內容和新聞付費,引發我國朝野立委和傳播學者呼籲政府正視新聞媒體的困境,盡速推動媒體議價法,避免新聞內容被社群平台收割,也可杜絕假新聞氾濫。媒體人出身的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認為,與大型社群平台談判要有籌碼,呼籲政府修法和協商並行。

林楚茵26日在臉書表示,新會期開始,持續關注數位發展部成立進度及台版媒體議價機制,23日她邀集政委郭耀煌、NCC、公平會、智財局、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代表,討論行政部門針對「台版媒體議價機制」的研擬進度。

林楚茵指出,澳洲年初通過媒體議價法,卻到近日才授權媒體業者與Facebook、Google進行議價談判,擔心制定新法緩不濟急,郭耀煌在會中表示,行政部門將採行雙軌並行,制定台版媒體議價法持續累積共識,另一方面由政府出面召集媒體業者與平台協商,讓雙方取得共識,共享內容產值分潤。

林楚茵提到,數位發展部預計明年中掛牌上路,由郭耀煌指示各部會分工進行,NCC、文化部作為媒體業者的主責機關,進行產業調查分析並提出業者訴求;公平會及智財局則研擬媒體議價機制的適法性及各國相關案例。

林楚茵強調,媒體議價機制是電視事業、新聞業、報業、雜誌業、網媒等內容產製業者密切關注的重要政策之一,與Google、Facebook等大型社群平台談判要有籌碼,一般業者取得相關數據有困難,需要政府部門積極協助,期待盡快為雙方建立協商管道,為業者爭取合理利潤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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