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獲釋近2年」未來台投案 潘曉穎母盼案件能在香港審理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陳同佳獲釋已近2年,至今未來台投案,甚至可以說是幾乎「神隱」。(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019年10月獲釋至今已近2年,但仍未來台自首(投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中秋節當天(21日)透過媒體表示,今年已經是第四個沒有女兒的中秋,每天都還是感到痛心難過,希望香港政府重新考慮在香港審理案件。

潘曉穎的母親指出,今年已經是第四個沒有女兒陪伴的中秋節,但相反的,陳同佳的父母仍可以與「殺人棄屍犯」兒子共享天倫之樂,質疑香港警方保護殺人犯,「我的女兒死了,已經永遠見不到她了,你知不知道我多痛心?多難過?每天都會想起她」

潘曉穎的母親提到,從2018年起,她多次寫信給香港政府,要求「特事特辦」,但警方至今仍保護陳彤嘉,政府又以機密為由不透露情況,「陳同佳是不是有很多仇家?是不是怕有人殺了他?」

▼陳同佳獲釋當日在媒體面前向潘家道歉,還說自己一定會赴台投案。(圖/路透)

▲▼陳同佳10月23日刑滿出獄。(圖/路透)

潘曉穎的母親強調,現在香港與台灣雙方各持己見,香港政府是否可以重新考慮在香港審理此案。她還說,希望香港政府能夠在本屆任期內解決此案。

對於潘曉穎母親的發言,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十分明白潘母的感受,他相信任何與此事相關的人都不會有好心情,但對於陳同佳何時赴台自首(投案),要視相關手續的批准時間。

香港保安局則表示,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批准陳同佳入境,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處理事件,案件就能得到了結,「特區政府一直希望陳同佳可盡早赴台承擔法律責任,由始至今都沒有改變,但香港現時沒有法例容許政府強行將陳同佳送到台灣,政府亦沒權就自首的事,代陳同佳作決定或安排。」

對於潘母「港警保護殺人犯」的質疑,保安局指出,不會評論任何人是否受警方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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