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14日因前案詐貸判刑5年,4月間又被逮到利用新北房屋交易,向銀行詐貸540萬元。(圖,資料照/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女子金德儀炒作房地產,不同於多數炒家倒貨給自住客獲利,而是直接偽造成交金額、人頭薪資證明,藉此向彰化銀行於大台北地區3間分行,詐得2億多元貸款,台北法院14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她5年徒刑。
檢方調查,金德儀向不知情的地政士借牌,並租下他們的事務所辦公,另找人頭充當房屋買賣雙方,於2012、2013年房市多頭時,製作多筆假交易資料,其中有人頭明明年收僅30多萬元,被灌水到到150萬至200萬元間,使銀行誤判放寬貸款成數。
金女利用房貸2年的寬限期,幾件買賣在繳了數月利息後擺爛,銀行討不到錢法拍時,才驚覺房屋的實際行情,遠低於當初核貸的認定價格,經彰銀內部審核察覺有鬼告發。
案件審理中,檢方又查出金女與另名朱姓男子合作,將新北中和一件700多萬交易的房屋,以成交1800多萬元向銀行貸款,藉此詐得856萬元貸款;北院14日依違反《銀行法》,判金女5年徒刑,朱男偽造文書判刑1年7月,其餘配合的人頭也都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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