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爛醉妹…新北男「提槍遭猛踢」氣炸!暴打一頓硬上 她崩潰奪門

▲▼女人,女性,喝醉,撿屍,睡覺,酒醉,辣妹。(圖/示意圖/pixabay)

▲新北女在卡拉OK外遭撿屍,掙扎慘被毆打,只好趁完事後尋隙奪門而出。(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2020年間在蘆洲區一處騎樓下,見到一名女子醉倒在地,竟將對方帶往三重一處旅館「撿屍」,期間由於女子被嚇醒反抗,他竟揮拳猛揍對方一頓,性侵得逞。女子最後只好趁王男完事進廁所時,奪門而出報警,王男被依現行犯逮捕,日前判決出爐。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2020年4月某日凌晨,王男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一處卡拉OK店外的騎樓時,見到一名女子小妍(化名)醉倒在地,意識不清,便上前假稱要送她回家,由於對方喝到不省人事,王男逕自攔下一輛計程車,將人帶往三重一間旅館圖謀不軌。

王男將小妍帶進房內後,便將人推到床上,並將褲子脫下,提起生殖器官試圖性侵小妍。此時小妍驚覺不對勁,當場嚇得酒醒,並使勁踢開王男,想從狼爪下掙脫,不料,此舉卻激怒了王男。王男氣炸,將小妍壓制在床上,並出拳猛揍,最後性侵得逞。

王男完事後進入浴室,打算洗澡換衣服。小妍見有機可趁,隨即抓起一件衣服套上,便奪門而出,崩潰向附近店家求助,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王男還在旅館房間內,被依現行犯逮捕。

事後王男認罪求饒,表示自己很後悔,但因經濟能力不足,還要養2個還在念書的小孩,希望法官能減刑。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王男為了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慾,竟然性侵小妍,毫無值得同情之處,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6年2月,另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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