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違港國安法被加控2罪:協助李宇軒潛逃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今(16)日依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和欺詐2起案件,再度被法院提訊,同時,他與部分泛民人士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也於同日判刑確定。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在違反國安法部分,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勾結境外勢力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黎智英在囚車戒護下抵達法院聆聽宣判。(圖/路透)

▲黎智英涉香港《國安法》部分,最重刑度可判「終身監禁」。(圖/路透)

▲▼黎智英。(圖/路透)

▲黎智英共涉及7起案件,目前仍在獄中禁止保釋。(圖/路透)

《星島日報》報導,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和欺詐2宗案件下午再提訊,出庭時控方申請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此案將押後至6月15日再訊。

據了解,黎智英目前共涉及7起案件,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欺詐、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恐嚇。其中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刑度最重,最多可處終身監禁。由於黎智英已73歲,若被判終身監禁,便等同於將在獄中終老。

黎智英被起訴的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於今(16)日宣判,由於他共涉及4起未經批准集結案,被控2項組織及4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每罪最高刑期為監禁5年,這4起案件已交由地方法院審理,地院的每次判刑上限則為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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