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酒駕肇事找同事頂罪 他反悔向警自首「不是我開的」

▲▼張姓工人酒駕擦撞機車,擔心挨罰找同事頂罪,同事反悔向警方自首「車不是我開的」,2人均遭移送法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張姓工人酒駕擦撞機車,擔心挨罰找同事頂罪,同事反悔向警方自首「車不是我開的」,2人均遭移送法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工人中午用餐時喝了2瓶啤酒,返回工地時,不慎在路上與機車發生擦撞,擔心酒駕受罰,趁警方未到場前,找來同事頂罪,同事依法接受酒測,簽二聯式酒測單時,向警方自首「車不是我開的」,這時工人才坦承肇事,經酒測為0.32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18日下午2時許,張姓男子(23歲)在新北市板橋區工地工作,在中午用餐期間,喝了2瓶玻璃瓶裝啤酒,隨後開車要返回工地上班,卻在快到工地前的文化路、民生路口,與一輛機車發生擦撞意外,造成騎士與乘客擦挫傷,路人見狀打電話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出誰是肇事者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張姓工人酒駕擦撞機車,擔心挨罰找同事頂罪,同事反悔向警方自首「車不是我開的」,2人均遭移送法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張男擔心酒駕挨罰,步行至100公尺處工地,懇求謝姓男同事(31歲)到場頂替;警方到場後,依法進行酒測,謝男經酒測值為0,在簽署酒測單第二聯時,覺得不該違法頂替,於是向警方自首「車不是我開的」,這時張男才坦承他才是肇事車主,隨即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32毫克,警方將2人帶回偵訊。

為了釐清事實,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並聯絡報案人,請他描述肇事者穿著及外貌特徵,張男均符合報案人所描述,訊後將張、謝二人依公共危險罪、偽造文書罪移送法辦。

▼張姓工人酒駕擦撞機車,車身明顯擦撞痕跡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張姓工人酒駕擦撞機車,擔心挨罰找同事頂罪,同事反悔向警方自首「車不是我開的」,2人均遭移送法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被撞的機車外觀受損。(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張姓工人酒駕擦撞機車,擔心挨罰找同事頂罪,同事反悔向警方自首「車不是我開的」,2人均遭移送法辦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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