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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制

參審 VS. 陪審 哪個能解決司法民怨?│行動法庭 第66集

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選上總統時,她在就職演說中,提到要推動司法改革,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受到當時社會大眾的肯定;四年過去了,蔡英文在2020年連任總統,她在就職演說中,再度宣示司法改革,提到未來四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所謂的國民法官制度,也就是目前司法院推動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白話一點說,就是參審制,讓老百姓和法官共同審判刑事案件。 改為參審制,究竟是好或不好?民間團體有完全不同的看法。高達一百五十五個以上的民間團體,包括民間司改會等等的民團,透過各種方式,反對司法院提出的「國民法官參審制」

尤伯祥/司法院的稻草人

司法院排斥陪審制主要理由之一,是指謫陪審制因為判決不附理由,無法進行事後檢證。但誤會大了。採用陪審制的國家藉由審判長的審前說明、評決前指示,乃至以書面列舉要求陪審團回答的待決問題等,所以不贊成陪審制是紮了稻草人來射箭。

蘇友辰/恐龍判決嗎?傅崐萁炒股案後竟可帶職入監

現任立委傅崐萁日前因炒股案確定要入獄服刑2年10個月。由於其未被法院宣告褫奪公權,將可帶職帶薪入監服刑,服刑後也可回到立院繼續行使立委職權。此案衍生相關法制適用見解的爭議,值得省思。

吳景欽/小燈泡案若由國民法官審理

2016年因殺害女童小燈泡而被起訴的王景玉,更一審判決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確定免死。司法院目前力推的國民法官審判制度,以此類重最為審判範圍,如此類案件將來若由國民法官來審理,到底會出現什麼問題?

批司改會推陪審制將釀災 劍青檢改:勿利用殺警無罪趁亂偷渡修法

嘉義殺警案一審判凶手無罪,引起警民憤慨,主張廢死的民間司改會要求政府實施陪審制,還動員上百民團包圍總統府立法院,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對此發表聲明,痛批司改會刻意誤導焦點,殺警無罪案是《刑法》保安處分規定老酒的問題,法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呼籲司改會不要利用民憤,趁亂偷渡陪審制,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釀成大災難。

林俊宏/司法院不採陪審制的十大理由,全錯!

無論陪審或參審都有其各自優缺點,民間團體所提出的兩制併行,目的正是為了能夠正確選擇合於我國國情的制度設計,司法院在未能正確評估陪審制或參審制何者較適於我國前,就率而採用參審制,甚至提出錯誤的論點做為反對陪審制的理由,難令人苟同。

吳景欽/國民法官審重案妥當嗎

司法院重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預計2023年1月1日實施。此次最大改變是將審理的案件,由原先最輕本刑7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每年案件量縮減約五百件,但集中於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國民法官將面臨是否判死的痛苦抉擇與壓力。

蘇友辰/人民參與刑事審判何去何從

司法院研議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多年,期望立法院能在這個會期通過《國民參審法》草案,讓人民參與審判盡早實施,人民得以參與司法運作,避免法律裁判脫離社會經驗及法律感情,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

吳景欽/為免心證污染 該禁止陪審員上Google嗎

我國可能引入陪審制度下,對於審判過程中,是否該禁止陪審員上網搜尋有關被告的資料,就成為重要的未來課題。只是如此的禁止,卻可能陷入處罰不能的困境。因陪審員回到家,在不可能禁止其上網下,何從得知他們到底有無搜尋被告或案情的資料?

吳景欽/【模擬陪審】面對不排除如何判 莫忘無罪推定初心

台灣陪審團協會與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合作舉辦模擬陪審,案例選了由平冤協會救援成功的陳龍綺案。此案重心即是當初DNA的鑑定報告,以不排除與陳龍綺同一為結論,使其被判有罪確定。如此的不排除用語,時常出現於司法鑑定報告,法官的判斷真的合法嗎?

改革牛步!陪審團協會等團體要求加速司改、改行陪審

陪審團協會等多個人民團體,3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要求加速司法改革,推動陪審制。理事長張靜指出,人民關切司法改革,但由蔡英文總統推動的司法改革,太慢、太沒效率,所以才會有這麼多團體跳出來,希望加速司法改革,推動陪審制。

李永然、陳贈吉/司法命懸一線 沒人談什麼改革

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度低,原因在於案件量過高,影響辦案品質,建議修法增加法官員額,並遏止不當濫訴,藉此減少法官案件量負擔,才是提升辦案品質之道,人民才有可能增加對於司法裁判的信賴。

給說法/《羅曼律師》—認罪協商真的對被告有利嗎?

美國的認罪協商制度在於減輕法院負擔、加速訴訟程序進行,但也有人譏諷此為「買賣正義」。若有個被告被冤枉或只是犯下輕罪,但因是社會矚目且已產生被告就是有罪的風向(例如媽媽嘴命案的店長),被法院判決有罪機會很高之下,律師或被告應該協商嗎?

吳景欽/孫安佐認罪協商免重罪 美、台規定大不同

孫安佐在美涉恐攻,朝向認罪協商似已成定局。相對於美國,我國的認罪協商僅限於最輕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可避免重罪成為交易之籌碼。然因應將來的人民參審,認罪協商範圍必然擴大下,如何防止被濫用,值得深入探討。

蘇友辰/提升司法信賴 國民法官面臨的問題

政院通過《國民參審法》草案,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兼採部分陪審制特色,讓判決更接近人民期待。草案仍有調整空間,建議明訂「禁止檢察官對無罪案件上訴」之規定,以作為強制適用國民法官制的配套,兼顧被告被剝奪的程序選擇權,以取得平衡。

尤伯祥/恣意又違憲的決策:起訴狀一本「搭售」證據開示

引進起訴狀一本主義,本是為了確保被告能受公平審判,《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卻「搭售」會損害其公平受審權利的證據開示制度,對被告防禦權及公平受審權所造成的損害,缺乏理由,也毫無必要,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吳景欽/國民法官有人數優勢卻仍為權力劣勢

司法院日前公布的國民法官制度草案,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專職法官一同判案,看似有權決定被告有罪與否與量刑多寡的國民法官,卻可能受到專職法官的箝制與指導,國民法官只有人數占優勢,權力卻仍處於劣勢。

吳景欽/國民參審後 刑事證據開示如何讓兩造武器平等

司法院正研擬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為了防止法官與平民審判者產生預斷,勢必得從現行的卷證併送改成起訴狀一本在刑事訴訟中,而為了維持當事人雙方武器平等,勢必得引入證據開示制度,這也正是目前司法院緊鑼密鼓研擬之處。只是到底怎麼個開示法,卻又是個問題。

沈宜生/刑事陪審制度的困境

一個國家需具備哪些基本條件才能有效實施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這些條件有些是文化涵養層面的,有些是現實層面的,其中像社會的個人需受足夠的教育、國家財政足以負擔、法官和其他法律專業人員必須支持等,對於陪審制度能否有效發揮司法功能,尤其具有重要意義。

陪審vs.參審...黃國昌怒斥司改「欺騙人民」 放話各黨來辯論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日前砲轟總統蔡英文司法改革承諾跳票,任由司法院「偷渡」參審制、「作掉」陪審制,12日受邀出席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仍舊不滿報告內容,痛批打官腔,「根本就是在欺騙人民」,並稱若司改總結會議不討論,那就由政黨表明立場來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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