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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住居

快訊/涉槍殺「少爺」逃回台交保被撤 北院今晚緊急重開聲押庭

台籍通緝犯綽號「少爺」的石茂強,今年(2024年)2月在泰國曼谷遭槍殺棄屍,涉嫌共同行兇的台籍男子周昱帆逃回台灣,經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禁見,台北地院裁定交保30萬元並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檢方抗告後,高院今(5日)發回北院更裁,北院已聯繫辯護律師通知周男今晚8點重新召開聲押庭。

快訊/交保畫面曝!陳修將喊:司法會有公道 快步離開法院

「76行者」召集人陳修將(40歲)涉嫌殺害小三「胡女」,不過陳修將只承認有打她1巴掌,堅決否認殺人,表示是胡女自己撞到牆致死,並拒絕測謊,今被彰化地檢依殺人罪提起公訴,並酌請法官從重量刑;移審彰化地院,法官裁定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稍早陳修將媽媽眼眶泛淚帶著20萬元前往辦理交保,而陳修將步出法院面對記者訪問時表示,司法會還他公道,並謝謝大家關心。

限制出境修法做半套!違背憲法侵害人權 更有球員兼裁判之疑

過去限制出境、出海在刑事訴訟法上沒有條列適用方式都用附帶方式處理,從實務上是從限制住居這個羈押替代手段來作為限制刑事被告出境、出海的依據。立法院於2019年5月2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部分條文修正案」並增訂第八章之一「限制出境、出海」專章(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2條至93條之6)。但新法對於《憲法》第10條遷徙自由的保障似乎仍存不完美,更可能侵害人權。

「蘇大媽」大鬧拱天宮遭限制住居 超商趴桌睡一晚...8日一早搭火車回台南

從台南跑到苗栗白沙屯拱天宮的檢舉達人「蘇大媽」,4日起因頻頻滋事,成為白沙屯拱天宮公告「永不歡迎」的人物;6日廟方人員請她搬離香客大樓時,因不願配合而發生衝突,更和民眾起口角與襲警,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苗檢以限制住居處分,8日一早自行搭火車返回台南,並要求每天到轄區派出所報到。

吳景欽/停止羈押的替代手段之錯亂

《刑事訴訟法》中新增〈限制出境、出海〉專章,也強化了停止羈押的替代手段。只是這些替代手段雖然繁多,卻欠缺一體性的思考,致顯得錯亂。對於羈押替代手段不應一味增加而應全面檢討,才能使人權保障更為深化。

湯文章/定時赴警局報到就能防逃嗎?

刑事審判在被告判決有罪確定前,應嚴格限制強制處分權之濫用,以免不符比例原則,形成對人權的過度侵害。其中,配戴電子手錶、腳鐐,都比要求被告定期到派出所報到之措施,對於人權的侵害更輕微,且更能有效掌握被告行蹤,並節省監控人力之耗費。

湯文章/定時赴警局報到就能防逃嗎

刑事審判在被告判決有罪確定前,應嚴格限制強制處分權之濫用,以免不符比例原則,形成對人權的過度侵害。其中,配戴電子手錶、腳鐐,都比要求被告定期到派出所報到之措施,對於人權的侵害更輕微,且更能有效掌握被告行蹤,並節省監控人力之耗費。

吳景欽/限制出境是獨立處分或羈押的替代

關於限制出境,目前法制上未考慮到其作為羈押替代的層次,致出現嚴重的法律漏洞。而作為停止羈押替代的限制出境,既然是依附於羈押之下,關於期間長短,就應比照羈押的期間限制為修法,以避免無期限的限制出境。

黃越宏/人權無奈、法律愈修愈錯亂 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順序搞顛倒

限制出境修法將於年底施行,但不少是和「限制出境順序錯亂」且模糊空間太大,修法未讓人權得到更明確的保障。例如,新法將「交付護照」規定在「免除羈押」後的「限制住居」手段內,如果要求被告「交付護照」,就等同作成「限制出境」的禁制了。

檢稱私菸案涉機密…吳宗憲律師批「純屬虛構」 聽庭小學生:總統怎沒來?

私菸案起訴後,北院裁定吳宗憲、張恒嘉2人,各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經法院追蹤,吳、張2人近日已重返工作,先前陳報在高雄的住居地應有變化,北院於10月5日傳喚2人到庭,請他們陳述目前工作、住居狀況。開庭的最後,檢、辯雙方均不同意監察院調閱本案書卷,但吳宗憲委任律師不認同檢方「內容涉國家機密」的說法,直言「純屬虛構」,讓今日開庭有了些許火花。江翠國小的同學碰巧於今日到北院參觀,將原本冷清的座位席坐得滿滿,同學們對「第一次看到吳宗憲本人」感到新奇,算是一段小插曲。

私菸案交保後…吳宗憲、張恒嘉疑再上工 北院10/5要他們「交代清楚」

私菸案中擔任窗口的吳宗憲、張恒嘉,於北院8月26日的移審庭中大聲喊冤,「訂菸都是服從長官指令」、「訂菸都是先前學長交接的」,2人皆否認有犯罪意圖,更沒有從中獲利,北院認2人無羈押必要,裁定各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並不得與共犯及證人串證。北院近日發現2人交保後,似乎重回工作崗位,為確認他們是否需更改限制住居的地址,於10月5日再度傳喚2人到庭說明。

林俊宏/無期限、沒責任的羈押替代手段,有了就好?

具保、責付、限制住居和定期報到等羈押替代手段已干擾人民的日常生活,並損及其重大權益,再者,這些無限期的羈押替代手段因不屬於《刑事補償法》所得補償的事項,就算被告最終被判決無罪,也無法向國家請求補償。

張明偉/防逃修法有效嗎?

在我國司法實務上,重罪被告在判決確定前經交保或判決有罪確定後等待刑之執行前,即逃匿無蹤,致司法有罪判決無法執行之例子,不勝枚舉。此等成功逃匿案例,不但浪費司法資源,亦將嚴重傷害司法威信。

蘇友辰/總算法制化的限制出境,但說好的無罪推定呢

法無明文的限制出境終於增訂專章,規範其要件、限制及救濟程序等,但基於刑事審判「無罪推定」原則,在被告判決有罪確定前,應嚴格限制強制處分權之濫用,以免對人權過度侵害。

李永然/修法後,限制出境有解也沒解全套

立法院於5月2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有關「限制出境、出海」部分條文修正案,讓限制出境終於法有明文。但可惜的是,修正案中並沒有明文規定能否「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新法施行後,「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應如何適用新法,仍有待觀察。

李永然、陳贈吉/解不開的限制出境?最高院未支持高院開明見解的遺憾

桃園市議員邱佳亮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高院原裁定暫時解禁,後遭最高院駁回。限制出境處分遭外界批評有違憲疑慮,且立委已提案修法,法院在決定是否做成或解除限制出境處分時,應參酌修法方向,衡量人民權利侵害與公共利益。

酒駕撞死2翁竟獲6萬交保檢提抗告 法官:讓肇事者籌錢談和解

有酒駕前科蕭姓男子,13日再度酒後駕車,行經沙鹿區平等路前迎面撞上路旁69歲王姓、70歲顏姓、68歲楊姓3名路人,而王、楊送醫傷重不幸身亡,日前檢方方聲押蕭男並對對陳男限制住居,法官審理後裁定蕭男以6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台中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20日向台中地院提出抗告。

狂男報夾狠打再踹斷80歲阿嬤腿 法官裁限制住居南檢不提抗告

台南市80歲阿嬤,在仁德區成功里活動中心休息時,遭59歲伊姓男子持報夾暴打狠踹,導致阿嬤頭破血流、腿部骨折送醫,伊嫌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檢方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伊嫌有精神疾病,僅裁定限制住居,讓他無保獲釋,檢方2月18日決定不提抗告。

狂男持報夾暴打嬤 法官「限制住居無保獲釋」!里長超怒

台南市80歲阿嬤,在仁德區成功里活動中心休息時,遭59歲伊姓男子持報夾暴打狠踹,導致阿嬤頭破血流、腿部骨折送醫,伊嫌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檢方聲請羈押,但地院法官認為伊嫌有精神疾病,僅裁定限制住居,讓他無保獲釋,檢方得知後擔心他再度犯案,緊急要求警方把他強制就醫,南檢並考慮抗告。

庭訊孫安佐80mins!檢方諭令無保請回 原因「無羈押必要」

孫安佐在美遭查獲槍枝、彈藥,經過249天刑期後,於11日晚上返抵台灣,大批媒體守候地檢署外,但孫進入時全程不發一語,而孫鵬夫婦隨即尾隨進入地檢署,而經過檢察官偵訊後,諭令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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