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涉及共同被告不利己陳述的釋字第582號解釋,憲判12號判決的黃昭元與謝銘洋大法官在不同意見書中寫下心中最深沈的體悟,認為:「與釋字第582號解釋相比,本判決之採合憲限縮解釋,無異是雲淡風輕、不著痕跡地將此一程序救濟之門輕輕關上,對於聲請人及違憲審查之救濟功能而言,實在都是不可承受之輕輕放下。」
2023-09-05 16:17美國冤錯案有多數是因為被告在羈押時的室友作證被告私下向其坦承犯罪(獄中線人)。在我國,大法官於釋字582號解釋提到,刑事案件中共同被告的證詞不得直接採為不利於其他共同被告證據。
2018-10-16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