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生醫療糾紛,因涉及醫療專業及鑑定而需纏訟經年,最後演變成醫病雙輸。醫療爭議發生之初,先由醫療機構提供協助及關懷服務,以彌平爭議,若仍無法解決,則轉介各地區醫師公會或衛生局進入調處,不見得有糾紛就要上法院。
2018-09-11 15:00政院版《醫爭法》草案對醫院機構責任大放水,迫使基層醫護獨自面對醫糾。為讓醫糾悲慘世界儘早落幕,期盼立委能制定一個可以落實「保全證據/院內關懷/專業調解/預防再錯」機制,降低醫病醫療專業知識的落差及溝通路障,尋求雙方的共識與包容的法案。
2018-05-23 15:49醫療糾紛發生之後,訴訟往往都很冗長,為減少醫病雙方等待的時間,立法院日前審查衛福部提出的行政院版《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但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批醫爭法條文落後、內容倒退嚕。對此,衛福部強調,立法絕對不會比現行做法還倒退,醫改團體對內容有很大的誤解。
2018-05-21 16:41醫療糾紛問題難解,對醫師與患者雙方都是折磨,衛生福利部今再拋《醫事爭議處理法》立法,把過去比較爭議的補償問題先擱置,透過建立關懷小組、第三方鑑定單位等機制,盼藉此增加調處成功機會,讓醫病不用上法院就能得到滿意結果。
2017-09-20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