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犯下台中豐原「十三姨KTV」槍擊員警致死案件的鄭性澤,遭判死刑定讞後,終於翻盤成功,獲得1728萬餘元的補償金。但21年前案發時他遭逮捕後,遭到警方刑求,甚至還被電擊生殖器而寫下自白書,因此請求國賠165萬。一二審均敗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確定。
2023-12-12 11:22鄭性澤遭控2002年涉嫌槍殺刑警蘇憲丕,全案2016年再審時,鄭終逆轉獲判無罪定讞,並針對關押長達4322天的冤獄獲得國賠1728萬8000元;但事後鄭再控當時被逮捕時,遭到豐原警方刑求,不但以濕毛巾覆蓋口鼻、毆打頭部,甚至還電擊他生殖器、拇指前端,藉此逼迫他寫下自白書,因此求償精神撫慰金165萬元。台中地院審酌,認為鄭請求無理由,予以駁回。
2021-04-15 09:0617年前震驚國人的后豐大橋女老師墜橋命案,台中高分院於2019年最後一天宣判王、洪兩人無罪。現行再審程序雖經二次修法,放寬再審程序要件,但並未解決核心問題。在這份再審無罪判決中,有兩件事值得省思:一是開啟再審之難、二是鑑定制度之亂。
2020-01-14 09:00再審是讓某些「事實有誤」的判決重新再來一次的機會,是人民司法救濟非常重要的機制,許多冤案透過再審獲得平反。再審修法後,只要有新事實或新證據存在,只要有足夠依據認為可以動搖原確定判決,就能開啟再審大門。
2019-10-10 11:00司法院提案修訂再審程序,未來若不符合聲請再審程序,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並給予再審聲請人到庭陳述,提高聲請再審成功機會。但裁定開啟再審的法官須自己審理此案,當承辦案件量增加,心態上易有「能推就推」的障礙,修法思維未臻完備。
2019-05-17 12:50謝志宏案的再審開啟有多重意義,除了是由檢察體系所發動的救濟無辜行動,以及台南高分院於本案裁定再審前,曾開庭傳訊檢辯雙方出庭,最後,謝志宏是台灣司法史上第7位於死刑定讞後又經歷非常救濟程序重啟審判的死刑被告。
2019-04-01 17:00陳龍10年前捲入性侵案件,遭判刑4年定讞,之後因鑑定技術進步的關係,陳龍綺聲請再審獲准,並改判無罪確定。26日是他無罪確定5週年的日子,冤獄平反協會與陳龍綺等多名平反者出面,呼籲政府儘速推動平冤制度,並擴大刑事補償範圍。
2019-03-26 14:54孫鵬夫婦花上億元聘請美國王牌律師擔任辯護人,後來孫安佐在法庭上認罪,不少人認為律師費白花了。身為刑事辯護人,律師替被告留意程序是否合法,並保障權益。此外,有時直接認罪,請求檢察官、法官給予緩起訴或緩刑,也是刑事訴訟上常見的一種手段。
2018-09-21 11:04鄭性澤被囚禁長達14年,其冤獄賠償判賠每日4,000元,不論金額高低,都彌補不了失去的人生。雖然法有明定,公務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違法,致生補償事件者,可對其求償,但最後卻是不了了之,都是全民買單。
2018-09-06 10:00死囚鄭性澤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4321天冤獄以最高的1天5000元計,請求2160萬5千元。案經台中高分院30日審結,法官認定冤獄4322日,審酌鄭性澤的家庭、經濟等狀況,改以1天4000元計,判賠1728萬8000元,不服得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
2018-08-30 11:01檢察總長江惠民在2018平冤論壇上,說了「有審判,就會有錯誤」證明冤錯案件確實存在。他當年曾為死刑犯鄭性澤聲請再審,經過多年的努力後,鄭性澤終獲平反,無罪確定。年過半百的鄭性澤自由後,並未沉湎於過去的冤屈,反而積極面對人生,推廣自家栽種的白米。他認為:「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2018-08-29 10:00手上拿著自家栽種的白米,身上穿著大大的「自由」白色T恤,洗刷冤屈的鄭性澤,嶄露開心的笑容。從外表實在看不出來,他曾經多次遭判處死刑,定讞後等待執行,一直在獄中待了13年,才終於獲得無罪確定。對於同受司法冤屈者,鄭性澤說:「不要放棄!堅持就會看見希望!」
2018-08-26 07:55檢察總長江惠民,25日出席今年度的「平冤年度論壇」,他在一開始致詞時就表示,「有審判,就會有錯誤。」「既然有審判、有人的因素、我們一定會犯錯。我們不願承認判決有錯誤,就是一個可怕的司法制度。」他期望未來法官、檢察官更能戒慎恐懼地行使職權,減少冤錯案件發生。
2018-08-25 23:47不科學的科學證據被檢察官用來證明被告有罪,被法官引用作為判決依據,最後卻被推翻成為造成冤案的關鍵證據。政府若不重視上游的鞏固犯罪證據「完善司法科學」之基礎工作,只好把資源浪費在下游的來回訴訟上,更讓司法人員陷入製造冤案的風險。
2018-08-13 10:00近期幾個經平反的重大冤錯案都有錯誤自白。受訊問者可能單純想要逃脫出壓力環境或是換取利益而選擇錯誤自白。在逐漸「出清」傳統刑求的冤錯案的同時,也應該開始思考下一階段究應如何更精緻化訊問程序,避免錯誤自白發生。
2018-08-11 12:00死囚鄭性澤獲判無罪定讞,向法院聲請冤獄賠償,4321天冤獄以1天5000計,請求2160萬5千元,台中高分院19日首度開庭。鄭母出庭作證時,頻喊「嘸甘」,對兒子遭受如此對待十分不捨。律師向法官表示,鄭性澤遭員警刑求自白,屈打成招,感情、親情、工作都變樣,更有恐懼的不自由,要求法定最高賠金額。鄭性澤庭後則說,失去的青春,怎麼賠償?
2018-07-19 20:40《我袂放你一個人》是邱顯智律師記錄下自己,以及和一群又一群熱情的律師及NGO夥伴「鬥腳手」,通力合作的大大小小案例,如關廠工人案、洪仲丘案、鄭性澤案、太陽花學運案⋯⋯,揭示台灣司法機器的種種問題,也看見律師與當事人間的溫暖與真誠。
2018-01-04 13:00每個人都可能會犯錯,法官、檢察官也不例外。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放寬了新事實、新證據的認定,過去的許多冤案也得到再次審視的機會。以下特別羅列台灣受到矚目的再審事件,若沒有再審,這些真相將無法被看見、無辜的冤案者也無法得到合理的審判。
2017-12-14 08:00鄭性澤獲無罪判決後,被害人家屬具狀請求檢方上訴,台中高分檢於11月20日駁回,鄭性澤案就此無罪定讞。現在還是有許多可能的冤案沒有被注意或仍在審理中,讓我們繼續關心這些案件,讓台灣司法能夠實現公平正義!
2017-11-22 21:00鄭性澤殺警案台中高分院10月逆轉改判無罪,但殉職刑警蘇憲丕家屬透過律師具狀請求檢方上訴,台中高分檢20日決定不再上訴,全案將於21日零時後無罪確定。蘇憲丕的兒子透過律師聲明表示,「當天堂已撤守, 今天是司法史上值得記載一天:一個冤案,如果被告冤,那被害人也冤。」
2017-11-21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