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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賣球賽黃牛票最重罰50倍!立院初審通過 程式搶票判3年徒刑

亞洲棒球錦標賽登場,黃牛票問題再度引發熱議。立法院教文會今(6日)審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一的法條草案,民眾若被抓到涉嫌販賣黃牛票,將重罰處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就算販售免費票最高可罰每張1.8萬元,若以電腦等不當方式大量取得票券,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鼓勵民間投資運動產業 趙正宇提案修法:按金額250%享稅額減除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不僅觀光、服務、餐飲、藝文等四大行業受到嚴重衝擊,運動產業也難以倖免,第17季超級籃球聯賽(SBL)下半季賽事,也因應疫情宣布將採用「閉門」方式舉行。為鼓勵並擴大民間參與運動產業投資,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明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得在捐贈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的2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電競協會Logo是「滑鼠」… 網友怒嗆:太醜了吧!

立法院於7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電子競技業、運動經紀業等正式納入運動產業,更利於培育電競人才。電競正名後,引起許多網友熱議,早在好幾年前就成立的電子競技運動協會(CTeSA)也跟著備受關注。但此時卻有部分網友認為,CTeSA的LOGO與電競不太搭,希望能夠撤換。

徐睿謙/《國民體育法》修法後的體育改革進行式

《國民體育法》三讀通過,新法不僅就選手遴選制度、贊助權益、出場費及零用金等加以明文化,也改革令人人詬病的體協,讓選手們都能在賽場上展現實力。然而,《國體法》的修正通過只是體育改革的開始,健全國內運動產業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也將接踵而至。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初審通過 捐贈運動員可扣所得稅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支持產業發展的租稅優惠措施又添一項利多!未來個人如透過體育署專戶捐贈運動員,將可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項目!

企業贊助體育可抵稅 蘇震清盼政府宣導

蘇震清說,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於去年3月1日施行後,運動產業環境的整備有了法條依據,政府可運用多項措施來扶持運動產業。未來只要企業聘請績優運動選手從事相關工作,最高有30%的薪資可獲得專案補助,由主計處編列預算支付。此外,企業贊助選手或硬體設備等運動事項,可全額抵稅,金額沒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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