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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賠償責任

吳景欽/【媽媽嘴案】民事再審新事證不應限縮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中,由被害人張翠萍家屬對老闆呂炳宏及股東的求償訴訟,於2017年獲得勝訴確定,但因另一被害人陳進福家屬的求償訴訟,於更一審判被告無庸連帶賠償,致使呂炳宏等對前案提起再審。近來此訴已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凸顯民事再審困境。

何家仰/民法的監督不周—小孩戳破餐廳音響,爸媽得賠?

近期一則案例中,餐廳業者主張店裡附設高級音響,被女客人的3歲孩子戳破,要求媽媽賠償,因為父母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對家中未成年孩子有管教、監督權限,若監督不周,導致小朋友侵害到他人權利,法定代理人要因為監督不周而負責。

蘇南/【媽媽嘴案】員工殺人雇主得賠?同案件事實判決卻不同

員工殺人,雇主想要免除連帶責任,除非在事前的選任及監督上已盡相當注意。媽媽嘴案兩位死者家屬的民事賠償,法院判決卻不同,相同的案件事實卻有不同的法院見解,司法怎麼了?

雷皓明/養子不教父之過 未成年子女犯錯,家長連帶賠

對於未成年犯罪者來說,若必須對受害人負擔民事賠償,怎麼有錢賠?因此受害者就有可能轉向未成年人的父母,要求他們承擔責任。因為父母的監督責任不是一次、兩次的責罵或管教,而是有無善盡教養責任。

張文傑/兒子犯法,父親同罰?

未成年兒子加入詐欺集團詐取他人財物,依民法規定,兒子與詐騙集團成員對被害人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而因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為父親,所以父子兩人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身為家長,除了打拚事業,也要關心家中的未成年子女,以免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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