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可能會犯錯,法官、檢察官也不例外。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放寬了新事實、新證據的認定,過去的許多冤案也得到再次審視的機會。以下特別羅列台灣受到矚目的再審事件,若沒有再審,這些真相將無法被看見、無辜的冤案者也無法得到合理的審判。
2017-12-14 08:00財金資訊公司工程師賴廷政15年前被控遭協助偽卡集團竊取信用卡交易資料,其堅決否認涉案,但案件纏訟10年後仍被依竊盜罪判刑8月定讞並入獄服刑。出獄後四度聲請再審,終於在今年4月獲高雄高分院裁准,合議庭於9月26日依據電腦還原鑑定資料等新事證,改判無罪。
2017-09-30 09:00財金資訊公司工程師賴廷政,15年前被控遭協助偽卡集團竊取信用卡交易資料,賴雖堅決否認涉案,但案件纏訟10年後仍被依竊盜罪判刑8月定讞並入獄服刑。賴出獄後四度聲請再審,終於在今年4月獲高雄高分院裁准,合議庭26日依據電腦還原鑑定資料等新事證,改判賴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2017-09-27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