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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法則

來自星星的證人 司法不能輕忽證據法則 枉殺無辜|行動法庭 第90集

證據,可以說是法官在審理刑事案件上,最重要最核心的關鍵。證據有沒有違法取得?呈堂的證據,又該如何取捨和認定?在在都牽涉到被告的權益,被告可能會因此從無罪,被改判為有罪,幾年前被執行槍決的杜明郎和杜明雄兄弟,他們被控在大陸持槍殺人,這個案子就是因為傳聞法則的適用,承審法官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導致法院有天差地遠的判決,一審法院判無罪,二審法院改判死刑。即使杜氏兄弟已經被槍決多年,冤案的爭議,仍然不斷,除了杜氏兄弟案,還有江國慶案和其他很多的冤案,也都是如此,我們可以說,冤獄的產生,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來

無罪推定落實了嗎? 法官判案持平中立 不能受輿論影響|行動法庭 第46集

新聞上可以看到許多案件,經年累月,官司纏訟,最後終於獲判無罪,無罪的理由,很多是被告在法庭上,無法獲得正義的審判程序,受盡冤曲。類似這種在審判程序中,法官以自己在審判前早已形成預斷,沒有按照證據法則來審判,當然是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究竟什麼是無罪推定?法庭上是否貫徹無罪推定?所謂的「平反」案件,是什麼原因導致?行動法庭邀請到司法院調辦事法官鄭昱仁,和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陳奕廷律師,一起到現場討論。

證據─刑事帝王條款 檢察官起訴後能擴大偵查?海外取證未詰問可作證據?|行動法庭 第36集

在各種官司的型態中,刑事案件是最特別的,因為刑事案件涉及到人身的自由,入監服刑不是開玩笑的,一定會影響到你的生活和工作,甚至是家庭。而刑事案件能否定罪,關鍵在於證據的認定。證據法則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傳聞證據不能當作證據,也就是說,傳聞證據沒有證據的能力和資格;所謂的傳聞證據,一般是指證人在法庭以外的陳述,這種證據因為不是直接的、一手的,當然不能作為證據,但是有些傳聞證據是例外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以前我們的法律,沒有傳聞證據的規定,直到民國92年,立法院才在刑事訴訟法上,增訂傳聞證據相關的規定,

關起門來的不正訊問  威脅、利誘的「被自白」說了多少實話?|行動法庭 第30集

我們都知道,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檢察官不可能每一次都在第一時間,就絕對正確地判斷孰善孰惡。檢察官偵查案件時,如果只是以「被告一定有罪」為唯一的「預設立場」與「導向」,會很容易造成濫權與冤錯。 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檢察官對於「被告有利及不利的情形,一律注意」;但在許多案件上,仍然會看到檢察官在偵查訊問時,遊走在法律邊緣,有的甚至會採取不正當的訊問手段,今天行動法庭邀請到對刑事訴訟有相當研究的賴柏翰律師和沈元楷律師到現場和大家聊聊檢察官不正訊問。

性侵追訴時效延長 何俊英:證據新鮮受損,恐影響定罪

人本基金會揭發台南市張姓國小導師涉嫌性侵學生長達20年,受害女性多達逾10人。基金會在揭露當下,要求對性侵犯罪的追訴期修法延長,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也表示,會尊重這個意見。但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則認為,延長追訴時效恐影響定罪率,要三思而後行。

司改有感嗎/完善證據法則與救濟無辜 幾近停擺無進度

全國司改國是會議中的重要決議「完善證據法則與救濟無辜」,將由法務部籌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專責刑事鑑識科學、腦科學、心理等教育與認證事項;另外也由司法院、法務部針對有罪確定的案件,進行研究,以發現冤案並去除冤抑錯誤。但決議完成至今將近1年,卻沒有推出任何成果,幾近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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