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在量刑與再審部分,均有大改變。未來部分重大刑案的被害人,可在事實審終結前參與訴訟,並對量刑表示意見;另外再審程序更開放,准許當事人委任律師閱卷、聲請調查證據且原則上法院應開庭審理並調查事實。
2019-12-11 12:24司法院持續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其中在「再審」程序部分,司法院擬修正准許當事人委任律師閱卷、聲請調查證據且原則應開庭審理等5項條文,未來再審程序將可實質調查事實,再審標準可望放寬。目前條文已經送交立法院審議,並通過一讀後的委員會審查程序,本會期應能順利過關。
2019-11-27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