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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驥

警開槍打死嫌犯「近10年僅2例無罪」 和解金最高達522萬元

「葉驥開槍擊斃拒捕通緝犯」一案高等法院最新判決17日出爐,法官認定桃園市府管理員警部分有疏失,因此市府需國賠150萬元;消息傳出後,再度引發警方用槍時機討論。回顧近10年發生員警開槍打死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至少4人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只有2例無罪,其中警員林冠宏還付522萬換取和解,為案例中最高。

葉驥「開3槍打死拒捕通緝犯」判國賠 桃市府150萬全負擔挺警

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2014年攔檢竊盜通緝犯羅文昌時,因對方倒車逃逸,先對空鳴槍示警未果,因此朝羅男腿部開了3槍,最後對方失血過多、傷重不治;此案經高等法院審酌後,判決桃園市府要賠償150萬元,不得上訴。對此桃園市政府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會負擔全數賠償金。

影/員警開3槍打死通緝犯 高院判桃園市府加碼國賠150萬確定

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2014年攔檢竊盜通緝犯羅文昌時,因對方倒車逃逸,他持槍朝其腿部開了3槍,對方最終因傷重死亡,最高法院將他判刑6月定讞。羅的家屬提出國賠訴訟,一審判決桃園市府須國賠87萬5千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7日宣判,加碼改判桃園市府國賠150萬元確定。

開槍擊斃嫌犯/張景義一審獲判無罪 葉驥6月徒刑賠87萬5千元

警方追捕通緝犯,開槍瞬間只有零點幾秒的判斷,但後續該承擔的事情似乎更多,2017至2018年的2起員警開槍判決,也再度引發各界討論,一是台北市萬華警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2013年追捕黎姓竊嫌開槍致死,台北地院宣判無罪;另一起則是桃園縣楊梅分局員警葉驥2014年追通緝犯羅文昌,開槍擊斃對方,遭判刑6個月定讞。

葉驥擊斃逃犯判刑6月定讞 法官「未選侵害最小方式」國賠87萬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2013年追捕逃逸的黎姓竊嫌時,朝車輪開了2槍,其中1發子彈擊中黎男致死,台北地院今天(9日)宣判無罪,讓人想起另一起類似案件,桃園縣楊梅分局員警葉驥2014年追通緝犯羅文昌開槍擊斃對方,遭判刑6個月定讞,桃園地院日前再判要國賠87萬5千元。

修訂新規!持致命武器攻擊、危害性命 未來警能逕行開槍

海山分局的員警張家逢執勤遭砍傷、桃園市警員葉驥因追通緝犯使用警槍遭判刑,警政署研擬修訂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已於4日頒行,署長陳國恩今天也在臉書談到此事,未來即將使用修訂的槍械規範,如果對方持有致命性武器拒捕脫逃、或是意圖奪取配槍或其他會造成傷亡的裝備時,就可以逕行開槍。

通緝犯非遭葉驥開槍失血亡? 葉毓蘭爆「真正死因」

桃園縣楊梅分局員警葉驥前年值勤時,擊斃通緝犯羅文昌,遭最高法院判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雖然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但26日遭駁回。前警大教授葉毓蘭表示,她近日才聽到為葉驥義務聲請非常上訴的律師蕭仰歸說,通緝犯驗屍時體內的安非他命含量高,因此身亡的原因非槍傷的失血過多所致。

員警葉驥擊斃通緝犯判6月定讞 非常上訴遭駁回

桃園縣楊梅分局員警葉驥2014年值勤時,擊斃企圖衝撞的通緝犯羅文昌,遭最高法院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萬元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26日駁回。

警擊斃逃犯判刑6月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2點原因曝光

桃園縣楊梅分局員警葉驥2014年在值勤時,擊斃企圖衝撞的通緝犯羅文昌,遭最高法院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萬元定讞,消息一出引發激烈爭議。不過,葉驥昨天在警政署「NPA署長室」留言,表示目前檢察總長顏大和提出非常上訴,「不管最後結果如何,相信是我們基層最好的後盾。」

員警擊斃通緝犯被判刑6月 鄭文燦:費用全由市府買單

桃園市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葉驥,2014年攔檢通緝犯羅文昌時,因對方開車企圖逃逸,他對空鳴槍無效後將羅嫌打死,最高法院28日依業務過失罪判他6個月徒刑,引發社會各界嘩然。桃園市長鄭文燦得知後,29日下午親自前往慰問,他更霸氣地表示,這18萬易科罰金和後續費用由市府負擔。

葉驥擊斃通緝犯遭判刑 警政署呼籲員警應勇於執法

桃園縣楊梅分局員警葉驥在值勤時,擊斃企圖衝撞的通緝犯羅文昌,遭到最高法院判決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萬元定讞,消息一出引發激烈爭議,警政署也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深表遺憾。

通緝犯要跑就寫勸導單 靠北警察引「阿嬤」文挺葉驥

桃園市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在2014年追捕通緝犯時,因開3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最高法院28日認為執法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引發各界譁然。臉書專頁「靠北警察」28日有網友以最近很夯的「阿嬤」為題發文調侃,「我阿嬤說,他如果這麼乖,就不會被通緝了!」

葉驥擊斃逃犯判6個月 警所長慶幸:他表現依然很殺!

桃園市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追捕通緝犯時,擊斃竊盜通緝犯羅文昌案,遭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定讞,引發各界譁然。臉書專頁「靠北警察」29日則PO出一張照片,內容是永安派出所長曾彥勳的留言,他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但也深感遺憾。

「沒必要朝人開槍!」警斃逃犯判6月 法官4大理由在這

桃園縣楊梅分局警員葉驥去年(2014年)攔檢通緝犯羅文昌時,因為對方企圖開車逃逸,對空鳴槍無效後朝羅開3槍,最後羅傷重不治,最高法院昨天(28日)依業務過失致死,判6個月有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而依照判決書所訴,法官有以下4大理由。

搶救好警察葉驥 網友送「紅包」籌資18萬罰金

桃園市楊梅分局警員葉驥2014年追捕通緝犯時,因開3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最高法院28日認為執法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消息傳出後,除了不少人抱屈外,署名「衣麗洗」的網友,29日更以行動支持包了一個紅包,希望能盡一點心力,幫葉警度過難關。

開槍打死通緝犯被判刑 網友:以後吹哨子目送歹徒離開

桃園楊梅警分局警員葉驥2014年時在查緝過程中,朝拒絕攔檢又衝撞警方的羅姓通緝犯開槍,導致對方傷重不治,全案二審仍判處6個月刑期。對此,有不少網友跳出來聲援警方,強調這樣的結果嚴重打擊警界士氣,「以後乾脆吹哨子、目送歹徒離開就好了!」

開槍打死通緝犯被判刑 葉毓蘭:台警恐被法官凌虐致死

桃園楊梅警分局警員葉驥,去年查緝羅姓通緝犯時,因對方拒絕攔檢又倒車衝撞,於是朝腿部開3槍射擊,導致羅傷重不治,在二審仍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前警大教授葉毓蘭26日在臉書PO文直言,「台灣的法官對不起這些鞠躬盡瘁,冒死守護台灣的警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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