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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法官

吳景欽/免除司法的二次傷害 讓受性騷擾者勇敢舉發

陳鴻斌因涉性騷擾遭免除法官職位提起再審,兩判決皆未指稱其性騷擾,只是行為不檢。但依《性騷擾防治法》,此案已是犯罪行為,又何須多費口舌討論法官適不適任?再者,司法院將兩個判決內容公開,不啻是對被害人的嚴重傷害,也將使被害者不敢舉發。

尤美女/司法改革:完善評鑑制度 破除審檢性別盲

性騷擾女助理的法官陳鴻斌於司法院職務法庭再審時,從「免職改任」輕判為「罰俸一年」。女助理面對的是有聘用權力的法官,再審法庭將陳法官的行為評價為示好、追求而未踰越社會常規,是欠缺性別意識和去脈絡化的解讀。

陳砥柱/司法要先讓人民聽得懂 國民參審才能走下去

法官性騷擾助理一案於職務法庭中輕判引起輿論批判,總統也提出擬引進法官以外的人民加入第一審職務法庭。人民參審是不可逆的趨勢,但一定要先輔以配套措施。其中,判決理由要能用白話文說清楚,讓一般人民能輕易理解法官心證,進而發揮司法教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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