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酒後騎車發生擦撞車禍,警方酒測發現濃度0.23。檢方依他自承騎車時間用酒精代謝率回溯,認定他超過0.25,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一、二審卻都認為,酒精代謝率標準版本不一、無證據證明他不能安駕駛,依「罪疑唯輕」判他無罪。全案定讞。
2020-07-13 15:01鄭性澤案終於在2017年10月26日再審宣判,獲得「無罪」判決,推翻過去「死刑定讞」結果。本案件是我國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首例,本案得以透過再審程序,去釐清過去諸多的疑點,避免無辜被告遭錯誤執行死刑,實在難能可貴。
2017-10-26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