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修正案業於109年6月10日公布施行,持有操作槍枝團體或民眾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期限至12月11日止,過此期限屬於違法持有,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還在為高房價發愁嗎?想知道更多專業分析和房巿風向,快進即賞屋看最新趨勢。
Pokémon Ga-Olé捷拉奧拉杯挑戰賽將在東森廣場台北車站開打,APP搶先抽快速入場資格!
想提升技能卻沒時間?專業師資精心設計每門課程,讓你隨時隨地都可以學習!
點擊右上角的星星追蹤ETtoday,讓你一手掌握最即時的時事焦點,輕鬆成為話題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