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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條例

萬國幫元老告別式...頭北厝「服飾露出」 北市中山分局長舉牌了

北市萬華區萬國幫元老級洪姓大哥,在19日下午舉辦告別式,現場約4百人前往弔唁,北市警中山分局動員60名警力前往現場維安警戒,但卻發生有弔念人士,身穿足以辨別身份的服飾,中山警分局長陳金城見狀,也立刻率領警力前往舉牌教誡,要求立刻解散。

詐團虛設7公司偽製假發票!海撈國庫1600萬 8成員獲緩刑

彰化地檢署4年前查獲國內首件詐領發票獎金案,犯嫌虛設7家水公司行號, 3年兌領59,203張中獎發票,詐得金額1,547萬餘元獎金,其中8名成員今天審理終結,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分別被判1年6月至2年的徒刑,被告均坦承犯行,又繳回犯罪所得,獲得3至5年的緩刑。

聯邦銀經理帶頭「7人組」扮內鬼 開暗門助詐團洗錢領現狂騙4億

新北地檢署偵辦吳姓與洪姓男子為首的詐欺集團,涉以投資為餌坑騙300多人、得手超過4億元,除透過虛設公司帳戶層層洗錢,還以1%酬勞利誘聯邦銀行通化分行張姓經理與滕姓理財主管,在詐團成員臨櫃大額提款時,協助解除帳戶風險控管順利領走逾5000萬元贓款,檢方共4度搜索約談、聲押禁見17人獲准,查扣贓款約2200萬元,今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等罪嫌起訴22人。

討債集團兼賣毒 代號「JKF」調度小密蜂...專賣魷魚遊戲咖啡包

台北檢警單位日前追查暴力討債集團案件時,意外破獲毒品分裝工廠,在1名嫌犯住處發現約3000公克的待分裝半成品毒品,發現這個不法集團慣用JKF當成販毒代號,一口氣循線逮到胡姓分裝廠負責人、派送小蜜蜂等10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16日依《毒品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電擊+逼簽本票!台中暴力討債集團被抄 白板「家規」很搶眼

台中市38歲張姓男子籌組暴力討債集團,不但電擊債務人,強逼簽下本票,還向債權人勒索恐嚇20萬元工作費,張嫌等人為躲避查緝,2個月內就換了3個藏匿點,警方攻堅時,除了逮捕5人、查扣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之外,還發現一塊白板,上面載明各項違反家規的體罰規定,例如吃藥、說謊、禮貌和背骨等,不過,嚴格的家規,最終還是不敵國法。

反詐騙》打詐失靈人心慌 別再用獅子鬃毛治禿頭

造成詐欺犯罪橫行的原因很多,例如銀行監管不利、金流流向難以追索、詐欺集團難以追本溯源、無法追緝上游等,相對於怪罪司法體系,這些才是行政機關需要去完成的功課。

打詐失靈淪詐騙島!台陸日韓打詐法規比較台灣輸在這關鍵

法務部分析詐騙犯入監相關報告,發現超過85%的詐騙涉嫌人入獄刑期僅在3年半以下,且這是宣判刑期,非包含申請假釋等實際狀況;儘管台灣政府歷年修訂《刑法》339條加重詐欺罪、把假冒政府機關、公務員、或3人以上共犯從本刑5年以下提升為1年以上7年以下,得併科100萬元罰金,法官並可依組織犯罪條例宣告涉案人強制工作3年。

蛇蠍女入職詐團 擔任「人事部打手」痛毆報警成員!收押下場慘了

余姓女子加入職萬源集團成為「人事部」打手,對被誘騙的被害女子報警或不聽從者動輒毆打,檢方出被害人超過10人,該集團分層負責、管理,上下級並有處罰權限,係具有持續性及結構性而從事暴力、詐欺之犯罪組織,依組織犯罪條例、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並對劉某夫婦發布通緝。

超衰工程師遭爆打! 黑幫奧客租車行「改車不付錢」逼簽百萬本票

有妨害自由前科45歲張姓男子,於新北八里區經營租賃車公司,找來2名工程師替車輛進行車用「電腦改裝」等。改裝完,不僅不付錢更用改裝後性能沒提升、零件損壞等理由,要求賠償及營業損失費,更以毆打、恐嚇等方式逼迫2名工程師各簽下100、300萬本票,士林警分局等拘提張嫌及3名成員,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我竹聯的!」帶饒舌歌手逞凶鬥狠 張安樂保鑣遭羈押禁見

「中華安樂之友會」會長王啟鑌於2月間,涉嫌仗著竹聯幫地堂成員身分,在北市中山區某酒吧率眾鬥毆、砸店,甚至叫人到場向酒吧老闆潑辣椒水,平時更帶著饒舌歌手梅海強,及另名呂姓男子在外逞兇鬥狠,刑事局18日將王啟鑌等3人帶回訊問,北院19日裁定王啟鑌羈押禁見。

影/直播主之亂後…連千毅想回家過年「很拚」 小弟卸責、老闆切割看盡冷暖

曾號稱「拍賣天王」的連千毅,自引發高雄「直播主之亂」後,已成為網友間的笑柄,檢方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恐嚇、槍砲等罪,於9月23日聲押獲准,11月間開延押庭時,不滿延押裁定,怒批小弟們「沒道義」,把責任都推給他,如今羈押期限將於1月屆滿,檢方極有可能趕在春節前偵結起訴,但連千毅是否能回家過年,還得看法院如何裁定。

吳景欽/中華民國敢解散統促黨嗎?

解散政黨乃是對言論、結社與政治參與自由權的剝奪,自應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故若內政部提起解散統促黨的憲法訴訟,即會引來政治鬥爭之質疑。

何韻詩潑漆案!王定宇:幕後首腦最高罰1億元、關10年

香港藝人何韻詩抵台參加遊行,不料29日下午在立法院前,突遭統促黨胡姓、梁姓幹部闖入潑灑紅漆,警方今天再逮捕7名共犯。對此,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依《組織犯罪條例》,發起犯罪組織者可關3至10年,並處以1億元罰金。

雞農輸千萬疑詐賭拒還債 養雞場慘被潑漆「狂扁再押赴銀行」

謝姓男子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才遭警方送辦交保竟仍重操舊業,向彰化地區地下賭場欠款人和店面暴力相向,強逼還債。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會同台中警方將謝男等10人逮捕,警詢後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罪送辦。

組織條例修法後警察難辦案 他卻創下首次判刑案例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017年3月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雖然將詐欺集團也列入組織犯罪,不過對於幫派暴力犯罪的認定越來越嚴謹,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三隊副隊長林榮政在偵辦天道盟同心會的案件,卻是創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後的首件判例,因此也獲得2018年度警光獎治平掃黑類第三名。

影/誰說詐騙不會被關 「組織犯罪條例」主嫌被判刑5年6月

詐騙集團被逮後交保、輕判社會輿論批評聲不斷,不過這樣的情況以後將有改變。台北市刑警大隊日前逮到鄭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除了詐欺罪,被以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送辦,今年8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鄭男被處以5年6個月重刑,其餘成員被判2年不等有期徒刑,為北市首例,也正式宣告「高薪輕刑」將成歷史。

想當老大!檢察官:可判10年,併科1億元罰金

《組織犯罪條例》今年初修正,讓以往難以定罪的黑幫犯罪組織,變得更容易被定罪。有檢察官PO文指出,現在參與組織或資助犯罪組織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是當上老大,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重判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且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車手坐牢前先強制工作3年 李茂生:早證明沒改善犯罪人功能

台中地方法院日前以《組織犯罪條例》,將曾姓男子的詐諞集團的4名成員判刑2年6月至5年不等徒刑,執行前需要強制工作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此判決也創下台灣首例,不過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認為,「強制工作這個保安處分,用中國的用語而言,就是所謂的勞改。早就被證明根本都沒有改善犯罪人的功能。」

台灣詐團染指新加坡 假扮星警騙錢...不適用鞭刑

新加坡媒體日前報導4名台灣人在新加坡假扮警察以電話詐騙的方式騙得80萬星幣(1770萬台幣),刑事局國際科證實確有此事,並且持續請著馬來西亞武官持續追蹤。

白狼6月回台? 刑事局:回台一切依法辦理

竹聯幫大老「白狼」張安樂因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在遠走大陸17年後,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再次表示,將在6月底回台。刑事警察局29日則表示,目前並未接獲張安樂明確回台的任何訊息,刑事局不會隨他起舞,如果他回來一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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