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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骨盆骨折「無法行房」 她向三寶駕駛求償120萬結果出爐

苗栗縣一名呂姓男子開車在頭份市公園路口違規逕行迴轉,造成後方騎乘機車的莊姓婦人來不急踩煞車撞上,導致莊婦骨盆骨折、神經壓迫,復健時間長達2年多,並因此領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對此,莊婦提起144萬餘元的賠償金,還說因無法做家事、行房,請求精神撫慰金120萬元。法官最後則判准40萬餘元的賠償金,其中精神撫慰金20萬,全案可上訴。

「兼差」陪董娘出遊爽領雙薪 25歲小鮮肉讓老闆發綠光 

一名服飾業老闆發現妻子與公司裡,年僅25歲的小鮮肉員工搭上,事情曝光後,2人還藕斷絲連,甚至夫妻感情遭挑撥離間,氣到告上法院,向員工求償營業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共約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該名員工應賠償40萬元精神撫慰金,營業損失部分免賠。至於刑事通姦罪,新北地方法院2018年4月已判員工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

立委在FB上貼判決書挨告 違反個資法賠償外配1萬

國民黨籍新住民立委林麗蟬,被控在臉書上貼出一判決書內容,侵害外籍配偶個人隱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林麗蟬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導致該名外配精神上損害,應賠償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隔壁班男同學偷拍上廁所 質疑「何謂偷拍」判賠25萬

台北市一名就讀工業設計系男大生,被控偷拍隔壁班女同學如廁,因監視器拍下尾隨畫面,讓他白口莫辨,但沒想到被告後又改口,依舊否認,還提供「另一支」手機讓檢警找不到偷拍照證據,法官認為,男大生狡辯不認罪,又確實已造成女同學精神上莫大壓力,判賠25萬多元精神撫慰金及醫療費。

騎單車被水溝蓋縫隙絆倒骨折 運動品牌老董獲國賠20萬

運動品牌「銳鎷」創辦人王琮方於台北藝術大學騎單車時,被水溝蓋縫隙絆倒,導致其手掌骨折,依《國賠法》求償共136萬6380元。北藝大認為是王男抄近路才摔車,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水溝蓋的設計確實有問題,北藝大有疏失,判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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