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監所通信權

監所通信權

林文蔚/監所通信權 「信」不「信」由不得你

開啟信箱就能收信,走到巷口投入郵筒就能完成寄信,這樣的邏輯並不存在於高牆鐵窗之內,為了控管收容人的書信往返,監所制訂了一套䌓複的檢查規定。書信檢查帶著威權遺緒的餿味,其脈絡不脫警總在白色恐怖時期管控監所良心犯的思想檢查。

劉北元/監禁下的書寫 鐵窗高牆將被文字穿透

大法官釋字第756號打破了絕對威權的獄政管理思想,在書信這麼一件小事上,收容人的隱私成為監獄長官神聖不可侵犯的私領域,也就是說,這恐怕是獄政有史以來第一次收容人在監獄中服刑擁有了「私領域」,從這個角度來看待釋字第756號解釋,其意義可謂是劃時代的。

尤美女/監所通信權:接觸社會有助受刑人復歸社會

去年底大法官公布755及756兩號解釋,可說是監所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前者終於突破我國特別權力關係的窠臼,將司法保障之光引進監獄中;後者則重申了受刑人除人身自由受限外,仍如同一般人民享有其他憲法上的權利,當然包含秘密通訊的自由。

受刑人寄不出去的信 司改會邀你參與監所通信權座談

由民間司改會及台北律師公會主辦的「監視/監禁下的書寫——監所通信權座談會」,將於12月30日(六)下午邀請大法官釋字756號聲請書主筆人之一的周宇修律師,導讀這個釋憲案,同時也邀請作家劉北元和監所管理員林文蔚說明監所書寫現狀,以及尤美女立委暢談如何從立法上改善。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