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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

「一審龍頭」北院黃國忠18日卸任 歡送會感性吐露「不能釋懷」往事

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將於下周一(18日)調任懲戒法院法官,結束長達5年11個月的一審地院「龍頭」院長任期,屆時雙北地區3個地院與高院、最高法院的院長,盡是女將天下。北院今(15日)為黃國忠舉辦盛大歡送會,細數他任內改善硬體環境與建立制度的諸多貢獻,黃國忠致詞感謝眾人好意,還透露藏在心裡的1樁遺憾,就是未能說服銓敘部同意撫卹過勞猝逝的女科長,「我不能釋懷,覺得對她的家屬很抱歉」。

林永頌、林承慶/法官倫理開倒車 改革《法官法》監督機制

改善法官不當行為的司法亂象,除了仰賴個別法官的自律外,也必須對《法官法》進行制度性檢討。因為,當不適任法官無法被《法官法》有效汰除,司法改革將淪為空談。

落實司法透明 立院三讀修正《法官法》職務法庭改公開審理

為落實司法透明,立法院11日上午三讀修正《法官法》,將現行職務法庭審理案件均不公開的規定,改為應公開法庭行之,不過,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等4種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蘇友辰/從大法庭裁定探討旁論爭議及啟發

旁論是指裁判書中不具有拘束力的附帶論述,通常用以說明、類比或論證,以強化裁判理由。法律雖無明文規範最高法院下級審裁判的旁論存在,基於法官獨立審判精神,裁判主文、主要理由相關聯而可以相輔相成者,亦構成判決理由內涵。

湯文章/再修《法官法》 考績連年吃丙應三振

現行司法官職務評定並無外部介入的機制,職務評定不良也沒有汰除機制,如果遇到完全不在意考績的司法官,職務評定完全無用。因此,司法首長能否善盡監督考核的職責,才是職務評定能否落實的關鍵,也是日後若要修法建構汰除機制的根源。

淘汰司法官》尤英夫/恐龍法官難淘汰 司法機關冷處理

台灣高院某彭姓法官濫用自由心證之事實,也有重大過失之事實,致審判案件有明顯違誤。監察院去函查問,司法院都是愛理不理,實在看不出司法院有正視審判品質。如果一直這樣下去影響司法的信任度,對絕對多數認真辦案的法官實在很不公平。

淘汰司法官》謝良駿/汰除機制輕縱法官 加深人民怨懟

在《法官法》制定後,可看出法官懲戒之結果反而變輕,遭撤職以上處分者越來越少;職務法庭在部分較有爭議之案件中,均疑有輕縱之嫌,而容易對於職務法庭之公信力產生不良影響。這對立法目的為淘汰不良法官之《法官法》來說,毋寧係一大諷刺。

淘汰司法官》問題法官 應在分發前淘汰以防微杜漸

法官法也建立了法官評鑑機制,然評鑑事由僅限於違反職務上之義務(如無故遲延案件、洩漏職務上之秘密),言行不檢致損及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多涉及私德事項),以及參政或兼職等足以影響司法公平、廉潔性等事由。

淘汰惡質司法官要加速 莫讓私德不良者再存法界

《法官法》施行10年來,雖然有不少捲入刑案的司法官被撤職、免職而淘汰,但有不少司法官在開庭罵當事人、律師,甚至對女下屬毛手毛腳、公器私用,私德大有問題,卻鮮少遭到淘汰。因此有不少人呼籲,未來應加強對司法官私德檢視,列入評鑑,並讓非法界的人士,參與法官評鑑。

【汰除劣法官】淘汰牛步 《法官法》仍有修法空間

《法官法》施行十年來,雖兩年多前修法,目標以司法官身分保障作為提高裁判品質的方法。但十年來,除了因捲入刑案遭撤職、免職的司法官外,僅有7位法官是因私德遭轉職,沒有任何一位法官因裁判品質丟官,可見《法官法》汰除不適任司法官,仍有修法空間。

李明洳/檢座不適任 法務部有「雙重責任」

新北地檢顏汝羽檢察官因為不正訊問、侮辱律師,於去年 6 月被請求評鑑。檢評會雖輕輕放下,僅建議申誡,然職務法庭日前調取了其從受訓到在職期間更多資料後,認為違失情節重大,而判了罰俸十個月。其實在受訓階段,她就多次被評為「情緒控管不佳,思想偏激執著,致影響正常業務之執行」。

江榮祥/法官評鑑被「架空」 需要放寬請求限制

《法官法》原規定,人民面對法官的違失行為,須透過公益團體間接向法官評鑑委員會請求個案評鑑。去年修法,讓訴訟案件當事人可直接請求評鑑;施行甫滿一周年,統計發現人民請求評鑑成立件數為零,暴露諸多法制問題。

吳景欽/掛零的法官評鑑

從去年(2020)7月17日開始,人民可直接向法官評鑑委員會提出法官評鑑,但實施一年以來,由人民提出146件的案件,卻無一件成立。如此的結果,是否能完全歸結於人民不懂法律,恐有相當疑問,或許也該檢討現行的法官評鑑程序到底有何問題。

吳景欽/掛零的法官評鑑

從去年(2020)7月17日開始,人民可直接向法官評鑑委員會提出法官評鑑,但實施一年以來,由人民提出146件的案件,卻無一件成立。如此的結果,是否能完全歸結於人民不懂法律,恐有相當疑問,或許也該檢討現行的法官評鑑程序到底有何問題。

湯文章/人民請求法官評鑑為何都不成立

少了聆聽,不給當事人說話的機會,請求調查的證據不給查,判決書一句「與待證事實無關」,人民滿腹委屈沒有機會說出來就拿到了答案,怎麼會去相信法官給的答案是對的?這點沒辦法改變,民怨少不了,人民請求法官個案評鑑也絕對少不了!

湯文章/人民請求法官評鑑為何都不成立

少了聆聽,不給當事人說話的機會,請求調查的證據不給查,判決書一句「與待證事實無關」,人民滿腹委屈沒有機會說出來就拿到了答案,怎麼會去相信法官給的答案是對的?這點沒辦法改變,民怨少不了,人民請求法官個案評鑑也絕對少不了!

蘇友辰/國賠放寬適用門檻,司法官何懼之有

《國賠法》施行40年來,司法官執行職務違法侵害人民權利,雖時有所聞,卻沒有一件賠償成功的案例,因此行政院近日通過修正草案,放寬民眾對司法官聲請國賠的門檻,司法官面對新法如能敞開心胸樂觀其成,其又何懼之有?

懲戒法院應公開審理石木欽案(江榮祥、李明洳)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長期與富商翁茂鍾不當交往,嚴重損害司法公正(下稱石案),經監察院決議彈劾,移送懲戒法院(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下設之職務法庭審理。惟因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案件,所為之訊問、調查及言詞辯論,依法均不公開,外界難詳其審理進度。

懲戒法院院長交接 許宗力期許參審員法官穩健運作

懲戒法院4日舉行院長交接,司法院長許宗力主持交接儀式時,先感謝退休院長姜仁脩的貢獻,另外也勉勵新任院長李伯道將各項業務益加精進。由於懲戒法院中審理司法官懲戒案時的職務法庭,是我國首度納入「國民法官」參審的制度,已經正式運作,許宗力因此期待「司法史上的重大改革,能順利上路、穩健運作。」

懲戒法院改制上路 許宗力期許參審員審法官時不護短

公務員懲戒制度大變革,「懲戒法院」17日正式上路,將取代原本「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工作。由於懲戒法院在審理司法官懲戒案時的職務法庭,將納入2名「國民法官」參審,因此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時,期許未來這2位國民法官能以更多元的觀點、不護短的心態,把關不適任司法官的淘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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