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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立院三讀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正 上訴案撤告可退2/3裁判費

立法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鼓勵原告若於上訴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或上訴審未行言詞辯論,撤回無益或不必要的訴訟,規範原告於上訴審撤回起訴,上訴人得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2/3。

「要不解約、要不提告」民眾買預售屋不想等 換約無門遭建商狠嗆

「本來買了一間預售屋打算自住,但因為施工進度嚴重落後,最後買別的物件且已交屋,現在要換約出售,結果建商堅持不同意怎麼辦?」一名網友於PTT發文表示,即使出動消保官協商,建商仍堅持打房新法即將上路,所以現在不接受換約,甚至撂下狠話,告訴原po要不提告,要不直接無條件解約,讓他又氣又無奈。

吳景欽/【媽媽嘴案】民事再審新事證不應限縮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中,由被害人張翠萍家屬對老闆呂炳宏及股東的求償訴訟,於2017年獲得勝訴確定,但因另一被害人陳進福家屬的求償訴訟,於更一審判被告無庸連帶賠償,致使呂炳宏等對前案提起再審。近來此訴已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凸顯民事再審困境。

張靜/判決錯了為何不能再審「校正回歸」 太極門案的無解難題

再審在訴訟法上是一種「非常」救濟程序,相對於「正常」訴訟程序之一、二、三審而言,在判決尚未終局確定之時,對之不服是為上訴,而對確定終局判決之不服,則是應提起再審之訴,而不復得上訴矣!

貧女戶頭剩8403元遭查封 司法院拚修法翻轉現代版悲慘世界

高雄黃姓女子遭父親以她的名義對自來水公司提出訴訟,導致當時才12歲的她就要扛起7萬元的訴訟費,就連僅剩8403元的戶頭也被查封,堪稱是「現代版悲慘世界」。司法院院會24日通過民事訴訟法第114條之1修正草案,針對貧困兒童、少年提起民事訴訟並接受訴訟救助,在官司結束後,本應受徵收的訴訟費用有機會免還或少付,希望能避免「8403貧女」事件重演。

法院不是這樣給你玩的!他不按規矩提告敗訴 「告法官亂判」遭罰6萬

黃姓男子於桃園地院、中壢簡易庭提告2民事案,因沒繳裁判費遭駁回,他認為2位法官「判錯了」,再對他們提告;桃園地院承審法官孫健智查出,黃男在多次提告紀錄中,未依法表明原因事實、告哪條法律,或不繳裁判費遭駁回,竟因此多次提告法官,此次提告更沒有法律理由,認為黃男根本來亂的,判他6萬元罰鍰,「給黃男一個教訓,讓黃男知道,法院不是讓你這樣玩的」。

張文傑/是支付命令還是詐騙花招?20天內先提異議

支付命令原意是希望能更簡便、迅速解決債權糾紛,怎料淪為詐騙花招,讓許多人不把支付命令當成一回事,卻遭致財產被法院強制執行。因此,收到法院寄發的支付命令時,千萬不要放著不管,務必在20天內提出異議,以免遭法院強制執行,枉受無妄之災。

明明沒網購!她超商取神秘包裹「裝一本民事訴訟法」 結局暖爆

一名女網友日前下班收到簡訊,顯示超商取貨通知,雖然她最近並無網購,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還是前往領取包裹,打開來看裡面裝有一本民事訴訟法、一張小卡及錄音筆,而她也跟著小卡和錄音筆指引,一步步收到超浪漫求婚。網友看完紛紛爆雞母皮,直呼「祝福妳」、「要幸福喔」。

林志忠/提高罰款及罰律師就可防杜濫訴?

司法院近日於立法院開會討論如何有效防杜司法濫訴,研擬修正《民事訴訟法》,使法官得逕以「裁定」駁回濫訴,並將濫訴罰鍰提高至「12萬元」,處罰對象擴大到「原告之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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