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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書

慣犯連偷2機車 躲出庭讓父「連死2次」!塗改痕跡太潦草被抓包

台南一名張姓男子擁多次竊盜前科,假釋出獄後仍不悔改,1天內偷竊2台車遭逮,但檢方傳喚張男到庭時,他卻擅自更改父親的死亡證明書,以辦喪禮為由請求改期審理。但塗改字跡太明顯,檢方一眼識破,最後除了竊盜罪還多加一條偽造文書罪,遭台南地院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

弟弟剛過世「遺體還沒下葬」 友人急討死亡證明書:借我請假用

太誇張了!馬來西亞吉隆坡一名網友不滿,弟弟最近剛過世,遺體還沒下葬,解剖報告也還沒出來,女性友人就著急想借死亡證明副本,好讓自己的弟弟向學校申請緊急事假,讓他覺得相當傻眼,認為對方很自私,完全不尊重死者家屬。

逆子為奪產2度「賜死」70歲媽 她含淚出庭作證...兒傻眼喊:假的

南投縣一名徐姓男子,出獄不久後持偽造的母親死亡證明書,向國稅局等單位申請辦理繼承,企圖奪走母親的財產,但過程中被發現其母根本沒死,一審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未遂判處徒刑1年;後來徐男更於台中高分院二審時指控出庭作證的70歲親生母親「是他人假扮」,法官調閱病歷,發現徐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等精神病症,據此輕判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劉哲嘉/遺體不可搬移!死因未明需經檢方相驗

相驗為研判死者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掣給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以便進行殮葬事宜的過程。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檢察官應速到場進行司法相驗,非經檢察官許可,連家人都無權移動遺體。

馮美珊/親人非病死須相驗死因才能入土為安

申請埋葬、火化許可證明,應檢具死亡證明文件,若在醫院病死由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其他則須先研判死者的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依執行相驗人員之不同,分為「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

長期加班好累 男竟偽造母死亡證明書請5天喪假

台中市機械組裝人員張洛嘉因工作疲累,突發奇想從網路下載醫院的空白死亡證明書,謊稱母親癌症過世,向公司請5天喪假獲准,張母事後到醫院看病時,發現健保已因死亡被退保,氣得大罵「我沒死,還活著!」事情才曝光。台中地檢署22日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張男。

黑心!貪財老醫濫開死亡證明 喝農藥自殺勾選「病死」

新竹縣復安診所74 歲老負責人張沿注涉嫌勾結殯葬業者,濫開與死因不符的「死亡證明書」。他8年內相驗4千多件遺體,每件收費3000至3500元。依照規定,死者若不是病死,需要通報檢察官相驗遺體,但他竟昧著良心在跌倒摔死、喝農藥自殺等死者的死亡證明書中勾選「病死或自然死」選項,行徑相當誇張。

院內遭施壓?法醫石台平態度大轉變快閃走人

為了查明洪仲丘案真相到底為何,桃園地檢署於26日上午約談法醫石台平,由於石台平曾在洪仲丘的死亡鑑定報告中,寫下死因是「他為」而引發議論。不過石台平一早現身時,本來告訴記者約談出來後再說明,但庭審結束後態度大轉變,閉口快閃離開。

洪仲丘自宅他殺? 國防部「澄清」:沒錯!是在家拔管

陸軍下士洪仲丘的第3張死亡證明書上,死亡地點為「自宅」,洪父認為這樣有如在家裡被人殺害,因此要求軍檢再開立第4張死亡證明書。國防部5日以新聞稿澄清,洪仲丘是在台中家裡拔管斷氣,所以死亡地點確是在自宅,這是依照死亡事實記載,並無錯誤。

洪仲丘死因判定「他為」 不在死亡證明書五大選項中

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解剖鑑定報告26日出爐,報告中註明死亡3大原因,至於「死亡方式」,解剖遺體的刑事局法醫前主任石台平的註記是「他為」,「他為」指在故意或不小心情況下造成他人死亡,並不在死亡證明書的五大選項當中。這項結論推翻了軍方先前聲稱的「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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