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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亞洲人權法院

蘇友辰/從邱和順案看裁判憲法審查 司法審慎求其生而非求其死

遭關押近33年的邱和順,2011年遭判死確定,然而審判過程中,關鍵事證遺失、刑求的自白與事實不符等諸多缺失,讓案件疑點重重。面對死刑犯,司法應審慎以「求其生」的角度思考,而非單純以法律邏輯「求其死」,才不會斷絕蒙冤者的生路。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判邱和順重審 法轉司期待痛苦可撫平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選定選定我國羈押最久的死刑犯邱和順案,當成首案審理,並於17日下午判決本案應重審。臉書「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PO文贊同本次判決,並引用前大法官許玉秀的話,希望「受苦的人可以喊痛,而他們的痛苦需要得到撫平。」

林俊宏/模亞人權法院邱和順案 被告何須自證無罪

透過模亞人權法院審理邱和順訴中華民國案,邱和順方的代理人指出我國司法制度與國際人權標準的落差。本應由檢察官負擔的舉證責任,卻轉由邱和順必須證明自己無罪,也沒有給予邱和順有效詰問證人及調查證據,讓邱和順甚至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機會。

蘇友辰/【模亞人權法院】坐困囚室30載 邱和順案時光膠囊的突破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7月底邀請來自亞洲各國退休法官、學者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以我國涉及刑求的「邱和順案」作為首例,控告中華民國政府涉嫌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藉由這次讓更多人了解事件真相,讓未來不曾經歷這般痛苦的人們,別再經歷這些事情。

錢建榮/台灣也有酷刑罪

再沒有比獨自一人面臨國家犯罪的指控,且遭受國家官方人員惡意於身體或精神上的凌虐,更悲慘的事了。我國《刑事訴訟法》歷次修正也都朝向防堵,特別是來自司法警察對於犯嫌刑求逼供取得自白筆錄的程序設計,並且禁止法官使用這些筆錄作為證據。

龍建宇/邱和順案與模擬亞洲人權法院

在國內刑事程序中,法院所聚焦的通常是法院認定之事實,然而對於刑事被告的人權保障,甚少用國際人權法的標準去檢驗。本次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帶領我們重新思考,我國的刑事程序如何真正達成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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