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在29日公布《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初稿,總計共81條文,審理範圍包含商業民事、非訟案件,確定將商業刑事案件排除。司法院表示,為免侵害當事人權益,幾經考量才會排除。但有不少批評認為,同一案件分拆給不同民刑事法院審理,恐有裁判矛盾之虞。
2019-03-29 13:49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由司法院籌備《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設置商業法院解決複雜的商業糾紛。原定去年底推出草案卻未如期,說好的商業法院呢?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國增解釋,商業事件的審理範圍討論較久而延誤。
2019-01-14 12:10司法院預期在去年底推出《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卻延遲,民事廳長李國增表示,「草案擬修遇到許多爭議,包含是否納入商業刑案一併審理,以及商業事件審理範圍等,以致無法如期推出。但主要爭議已經解決,未來僅在細節部分進行更動,推出時間應該不會太久。」
2019-01-08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