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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法

小隻馬正妹一生志向警消夢碎「不公平!」 憲法法庭爭權益

我國警消人員有報考的身高限制,一名身高在160公分上下的「小隻馬」正妹陳韻宣,以消防警察為一生志向,甚至還先到消防分隊擔任義消,但卻因為身高限制,受訓時遭退訓。她打起憲法訴訟,司法院憲法法庭16日開庭審理本案,她在庭上娓娓陳述,一生志向竟因這1公分破滅,「我覺得這樣的限制不公平!」

提離婚官司僅限夫妻過錯較少一方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有2名已婚男子外遇被抓包後,竟主動聲請裁判離婚。但依照民法規定,若夫妻過錯較多一方,不能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因此駁回2人訴訟。案經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後,24日判決部分規定因為完全剝奪一方配偶的裁判離婚權利,因而違憲,相關機關必須於2年內修法。

罵了人賠錢就好嗎?誹謗罪違憲爭議憲法法庭開庭激辯

電台負責人許榮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等人,都因為刑法中的「誹謗罪」遭判刑定讞。他們不服,聲請釋憲,憲法法庭14日召開言詞辯論庭,激辯刑法「誹謗罪」是否違憲?這也是大法官在23年前曾經針對誹謗罪做出合憲解釋後,再度審查誹謗罪的合憲性。

證交法屬「部分空白刑法」違憲?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爭可否

中華開發金控前法務長南怡君、前策略企畫資深副理陳湘銘等人,在參與併購金鼎證券過程中,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強制公開收購規定,2015年判決有罪確定。2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7日召開言詞辯論庭,激辯證交法「空白刑法」是否違憲?

外遇還要主動打離婚官司!?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爭可否

有2名已婚男子外遇被抓包後,竟主動聲請裁判離婚。但依照民法規定,法院駁回。2男不服,聲請釋憲;另外高雄地院法官朱政坤也認為相關規定有違憲之虞,一併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於15日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一般認為,依照本屆大法官風格,宣告違憲的機會很高。

台義搶女大戰憲法法庭判違憲後 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裁

憲法法庭5月間針對義大利富商與詹姓空姐爭女事件做出判決,認定最高法院裁定違憲,廢棄發回最高法院更裁,女童可以暫時留在台灣。而最高法院18日作出裁定,認為台北地院原本准許義籍富商單獨取得監護權的裁定違法,因此廢棄發回北院更裁。

司法史首例!「台義搶女大戰」最高院被判違憲 8歲女童可留台

憲法法庭27日針對義大利富商與詹姓空姐爭女事件做出判決,認定最高法院裁定違憲,廢棄發回最高法院更裁,女童可以暫時留在台灣。這是《憲法訴訟法》今年初施行後,由憲法法庭判決最高法院違憲,充分發揮大法官功用,乃我國司法史上首例!

林文舟/司法人事過度集權 台灣違反世界潮流(下)

整個國家的法官人事、職務監督、憲法審查、法規解釋及案件裁判權最終控制在一、二人之手中,乃全世界民主法治國家所無之權力集中架構,甚至超越極權國家的規模,不免令人擔心司法高層會不會藉其權威干涉審判,下位者是不是攀附權貴而揣摩上意?

林文舟/金字塔訴訟+憲法法庭如拼裝車  法官與人民的災難(上)

憲法法庭除承繼原來大法官會議從事的法規範憲法審查外,更新增採行「裁判憲法審查」,讓政治任命的司法院大法官(有任期)與將來可能同樣由政治任命的最高法院法官(終身職?)互相打違憲審查及法律見解的戰爭,不知道誰會服從誰?

給說法/【台義跨國爭女】憲法法庭為何可裁定暫時處分

義大利籍藍姓男子和台灣詹姓空姐跨海爭奪8歲女兒監護權事件,憲法法庭作出「暫時停止執行」處分,導致藍男無法順利將女兒帶回義大利,痛訴台灣司法不公,心碎搭機離台。

大法官出手了!台義搶女大戰 憲法法庭首裁定「暫時停止執行」

義大利富商與詹姓空姐爭女事件持續發燒,空姐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暫時狀態處分,憲法法庭於18日做出裁定,「應暫時停止執行」。這也是我國《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實施後,憲法法庭首度做成並公告暫時處分之裁定。

憲法法庭祭一招 義大利富商來台爭女碰壁 明將飲恨離境

詹姓台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男友爭女案,從跨國家庭糾紛拉高到憲法層級,詹女本周一(14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同時聲請停止執行交付子女,大法官今評議後,裁定應暫時停止執行,使藍男明天將帶著遺憾搭機離台,這也是《憲法訴訟法》今年1月4日上路施行後,第一件由大法官做出的暫時處分。

蘇友辰/死囚打憲法訴訟求活 最高院分案連身條款違憲嗎

《憲法訴訟法》甫於2022年1月4日施行,由15位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案件,取代原有的「大法官會議」。其中第41號受理案件,有34名死囚連同其他6案聲請人聯手挑戰最高法院的內部分案侵害人民訴訟權,最受到矚目。

林文舟/「人事過度集權」威脅獨立審判 台灣司法「反世界潮流」

今年《憲法訴訟法》施行,司法院院長除主審先前案件,更增加個案裁判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儼然成為第四審法院,可以直接廢棄原確定裁判,發回管轄法院。而司法院院長不受任期保障, 隨時可以被免職,雖不得連任,卻又可以再任(現任院長創立之先例),完全存乎總統一人之好惡。細思之,令人不寒而慄,

《憲法訴訟法》施行後首次辯論 《原住民身分法》憲法法庭開庭

大法官釋憲新制度《憲法訴訟法》正式施行,首件登場言詞辯論的案件,是《原住民身分法》中的規定,提到具原住民身分的父親或母親之姓或傳統名字,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有3位民眾不服,聲請釋憲,大法官也排定本案成為憲法法庭新制下的首件言詞辯論案件。

賴又豪/憲法訴訟新制 開創「公民倡議」新契機!

《憲法訴訟法》上路了,許多人將此視為新的機會結構,而確實,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往往能對公共議題的倡議創造新的可能性,只不過,在嘗試透過憲法訴訟來展開新的議題倡議與動員之前,必須先了解這個新制度將帶來什麼改變,才有辦法具體判斷這條訴訟動員管道的能與不能。

《憲法訴訟法》今上路 許宗力:大法官可直接審查違憲判決

《憲法訴訟法》今天正式上路,讓我國釋憲制度出現大變革,大法官會議改制為「憲法法庭」。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時指出,以往大法官面對「違憲判決」時,因無法源依據,所以必須含淚駁回;但如今大法官可以直接審理「違憲判決」,讓司法更加公平。

吳子毅/《憲法訴訟法》上路 「個案人權實現」大挑戰

《憲法訴訟法》公認最大的變革在於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而到底裁判憲法審查實際上會如何進行,在施行後必然是關注焦點。而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的重中之重即是《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其中「確定終局裁判」這六字反應出補充性原則。

法律百科/權益受損讓大法官喊卡! 憲法法庭新程序公開

憲法訴訟法上路後,大法官現行用開會審理案件的制度將由 15 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取而代之,也就是要用審判的方式取代會議議決。既然要捨棄會議,就會增加一些有點像現在各級法院審判一般民、刑事、行政案件的程序,例如書狀交換、閱卷等,制度上稱為審判化、法庭化。

翻案有機會!大法官作成判決 無論如何都會想到當事人

憲法訴訟法明年上路後,大法官依個案審查終局審判是否違憲並作成判決,提供翻案機會,亦可提高普通法院判決品質,實踐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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