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性交罪

性交罪

13歲少女「懷孕就可離家」 他提供「小蝌蚪」抹手上結局超慘

台中一陳姓男子於109年10月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3歲的國中生萱萱,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不到2個月,兩人就在陳男住處發生關係,被萱萱父母發現,憤而報警。經台中地院審理,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陳男徒刑3年6月。

他6度嘿咻小女友!凍抹條樓梯間野戰 少女母氣炸提告結果出爐

台北市1名18歲曾姓男學生2018年與年僅13歲的少女小美(化名)認識,兩年後兩人情投意合,進一步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曾男明知小美未滿14歲,竟然還發生6次超友誼的性關係。2020年底,她母親發現女兒舉止異常,追問得知女兒和曾男嘿咻6次,憤而提告。法官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曾男6月,緩刑3年。

國家教練硬上女選手30次判5年 女情慾告白「凸凹感情好」!二審改判緩刑

田徑教練阿強為滿足自己私慾,2012年到2015年間總會利用每月訓練機會與選手香香上摩鐵發生性關係,總計至少超過30次。一審法院依妨害性自主共30罪判阿強5年10月徒刑;二審判決大翻盤,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定阿強僅剩2罪,判處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又因雙方已和解,他再獲緩刑3年。仍可上訴。

網友專程南下找13歲少女「啪啪啪2次」 僅穿內褲躺她床

一名20歲的郭姓男子在網路遊戲認識一名少女,對方告知已滿14歲,但實際僅13歲,在少女房間內先後發生兩次性行為。而少女母親晚間發現郭男躺在床上,且僅穿內褲,氣到報警處理。高雄地方法院近日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