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微罪不舉

微罪不舉

徐弘儒/拾金不昧好美德 侵占遺失物得不償失

路不拾遺、拾金不昧是美德,在現行法令如果恣意占有,仍是有刑事的處罰,因此,民眾拾獲物品,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或萌生貪念,應依法交付警察機關或其他適當機關進行失物通知招領程序,以免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徐弘儒/檢察官告訴你何謂職權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審酌被告並無前科,且已坦承犯罪深具悔意,而犯罪情節亦屬輕微損害或已繳回犯罪所得,另有被害人或告訴人之案件,亦會考量被害人或告訴人所表示之意見,認為被告歷經偵查程序即已達懲罰自新之效果,而決定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林俊宏/拿走路邊紙箱遭起訴 有罪就要罰?

在很多輕微犯行的背後,都隱藏著令人深思或同情的故事和脈絡,這些是從事司法實務者都應該、也必須在下決定前獲得的訊息。只有充分了解被告行為的背後故事,才能正確使用或不使用刑罰,也才能理解刑罰最後手段性的真正意涵。

犯罪後不一定會被處罰!?檢察官說明「微罪不舉」

犯了罪一定會被處罰嗎?一定要吃刑責嗎?有檢察官PO文指出,其實部分輕微罪刑符合法定要件,並經過檢察官審酌,就可以依照「微罪不舉」之法理,做出「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被告沒有刑責。

吳景芳/人滿為患 擴建監獄不如微罪不舉

監獄擁擠,增建監獄只是治標方法,應發揮微罪不舉的刑事政策功能,使得輕罪的犯罪人,獲得緩起訴、緩刑、罰金、易服勞役、社會勞動等。一來避免濫用短期自由刑之流弊,再者因為減少監禁人口,反而可提升重罪犯罪人在監矯正執行效能。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